答案:孩子上户口与妇女上环不存在关系。
以下是相关案例,以供参考:
山东菏泽否认落户先上环 承认落户需凭介绍信——齐鲁网 [微博] 2012-12-20 16:03(记者 孔冠军)
近日,山东媒体报道菏泽市牡丹区强制捆绑式计生管理,“母亲不上环,婴儿不落户”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20日,菏泽当地公安、计生等部门在接受齐鲁网记者采访时均否认有此项政策。
媒体报道菏泽“母亲不上环婴儿不落户”
近日,山东《大众日报》报道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谢场社区的刘先生为了给孩子落户口,遭遇“母亲不上环,婴儿不落户”的处境,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和媒体关注。
报道称,按照规定,刘先生来到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要求开具落户介绍信。然而,计生办负责人却告诉他,要想给孩子开落户介绍信,他的妻子就必须先到牡丹区计生局上环,否则不予开具。
“要想落户,得先上环”——这个没有法律依据的、不成文的潜规则,让刘先生迷惑不解。
依此前报道所述,刘先生想要给孩子落户,必须先到计生局上环,然后到街道办开具介绍信,随后才能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公安局承认当地要求落户需凭“介绍信”
今天,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区分局双河派出所户籍科向齐鲁网记者承认,在当地落户,必须凭“介绍信”。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咱这没有母亲不上环婴儿不落户这个规定”,只要有社区介绍信、出生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给孩子落户。
然而记者在《山东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工作规范》中了解到,办理出生落户所需资料,里面并未要求提供落户介绍信。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出具落户介绍信,是根据2011年3月菏泽市公安局户政处发的一个文件,文件规定必须要有落户介绍信。而这个文件具体内容,这位工作人员并未透露。
计生办否认“先上环后开信”
按照媒体此前的报道,“……东城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负责人告诉他(刘先生),要想给孩子开落户介绍信,他的妻子就必须先到牡丹区计生局上环,否则不予开具。”
然而,20日的采访中,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却否认了上述报道。
“落户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没有关系,派出所有派出所的规定,”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穆姓副主任告诉齐鲁网记者,不存在给孩子开落户介绍信,母亲就必须上环的规定,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给开具介绍信。
计生局称未强制上环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菏泽市牡丹区计生局,妇科服务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落户口是派出所的事情,她们只负责体检和上环,并表示“自愿上环,不上也行”。而上环的时间也有着严格的规定,顺产产后42天以后,剖腹产半年以后,体检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上环。
国家人口计生委曾明确表态,国家计生委并无“要落户先上环”的要求。
另据记者了解,19日下午,菏泽当地多个部门联系上刘先生,为刘先生的孩子办理了落户政策。如果确如上述工作人员称,当地没有“要落户先上环”的政策,那刘先生此前的遭遇是否可以理解为工作人员“乱作为”?是否还有其他像刘先生一样的年轻父母,在给孩子办理落户是遭遇“乱作为”,齐鲁网也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