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西热甫
《麦西热甫》广泛流传于新疆,由于地域不同,表现出来的形式丰
富而又多样,是实践维吾尔人传统习俗和展示维吾尔木卡姆、民歌、舞蹈、曲艺、戏剧、杂技、游戏、口头文学等的主要文化空间,是民众传承和弘扬伦理道德、民俗礼仪、文化艺术等的主要场合,是维吾尔传统节庆、民俗活动的重要部分。
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
福船,是福建、浙江沿海一带尖底古海船的统称。其船上平如衡,下侧如刀,底尖上阔,首尖尾宽两头翘,全身上下蕴藏着美的因素,散发出诱人的魅力。而所谓“水密隔舱”,就是用隔舱板把船舱分为互不相通的舱区,舱数有13个、也有8个。这一船舶结构是中国在造船方面的一大发明,它具有提高船舶的抗沉性能,又增加了远航的安全性能。漳湾福船承其衣钵,特征鲜明,一脉尚存。如今,它已是一种濒将消亡的民间手工技艺,堪称中华绝活之一。
中国木活字印刷术
木活字印刷术曾在温州地区普遍存在。由瑞安平阳坑镇东源村王姓家族传承的木活字印刷术已成为我国完整保留和仍在使用的极少数地方之一,迄今已有800多年历史。它完全继承了中国古代的传统工艺,是活字印刷术源于我国的实物明证,堪称古代印刷术的活化石。
广西左江花山岩画
2016年7月15日,世界遗产大会第四十届会议对中国申遗项目左江岩画进行了终审。大会最终一致同意将“广西左江花山岩画”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左江岩画在连亘左江数百公里的悬崖峭壁上,共发现岩画79个点、178处、280组。其中宁明花山岩画是左江岩画的代表。
历年作品
申报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向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请。
保护
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
指导方针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开始放弃了原始的生活方式,那些代表着民族文化和精神的非物质渐渐湮灭在了历史的边缘,下面就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谈几点看法。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没有自己的的语言文字,或是创立较晚的众多少数民族,他们的历史,则是在创世神话中表述,在民间传说中记载,在群众口头上流传。民族传统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传统文化的消失,便意味着一个民族的解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发展是我们民族处在大的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重要而又急迫的问题,因为这些文化消失后就不可再生了传100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流失严重。现在,楼兰古城最完整的资料不在中国,而是在大英博物馆;敦煌文书最完整的不是在中国,而是在日本;最早出现的湖南滩头年画是在德国和日本的收藏家那里发现的。我国又有多少历史档案及国宝外流,历史上有,至今仍不断发生。对此,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性措施,绝不应该让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断送在我们这代人手中。
二、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们在对其研究时,首要的是要分清这两种界限。对其金砾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残渣败絮、沉重包袱,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要采取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比如将考古发现的青海大通县上孙专寨出土的新石器时代有舞蹈造型的彩陶,与至今仍在陕北安塞地区流传的民间剪纸“抓髻娃娃”相比较,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证明了人类在童年时期所创造传统文化艺术,历经几千年至今仍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并给现代艺术以深远的影响。再如湖南侗族学者林河老先生,他将文学典籍中记载的屈原的《九歌》与沅汀地区的民俗,加以比较考证,写出论著《九歌与沅汀民俗》。书中运用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民俗风情资料,证实了至今流传在沅湘间的巫歌巫舞,是屈原《九歌》的活化石,提出了《九歌》即《神歌》的论断,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强烈的共鸣。有学者称之“是打开楚辞宝库的一把金钥匙”。
三、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逐渐掀起热潮。包括中国“昆曲”、“古琴”这两种凝聚中华文化特质的古老艺术在内,已经有46种世界各地的民间艺术登上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然而,申遗不等于保护,仅仅是申遗,远远不够,重要的是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像文物一样被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的,我们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是国家在21世纪初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文化普查,是掌握全国及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状况和了解民情民心的重要手段。普查所得的资料和数据,作为全面分析国情的重要资料之一,是国家或地区主管机构制定文化政策乃至制定国策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地保护,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的基础。因此,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全国各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进行的普查,无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还是对国情的调查,都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原则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要充分尊重民众的创造性,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为普查的指导原则。所谓全面性,即在普查和采集过程中,要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所谓代表性,即在普查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化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发现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哪些民俗现象是有代表性的,抓住了这些,就抓住了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因此,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抽样调查的性质。所谓真实性,即按照民间文化作品和民俗表现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化作品。只有把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三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符合这“三性原则”的普查和采录成果,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主要内容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和保护之列。主要包括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戏曲、曲艺、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商贸、副业等)、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体育与竞技和传统医药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