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的含义有三:(一)指运笔书写。《说文解字》云:”篆,引书也。”段玉裁注:“引书者,引笔而箸于竹帛也。”(二)指汉字的一种书体。包括大篆、小篆,一般指小篆。如:篆文,真草隶篆等。(三)指官印的代称。也借指官职。旧时印章常用篆书,因用作对别人名字的敬称。如:台篆;次篆等。
1.汉字的一种书体:大篆、小篆、篆书。
2. 书写篆字。
3.印章多用篆文,故为官印的代称,又为对别人名字的敬称:篆刻、摄篆。
读作:zhuàn
英译 seal
笔顺读写: 撇 横 点 撇 横 点 竖折 横折 横 撇 弯勾 撇 撇 撇 捺
详细解释
(1)形声。字从竹,从彖( tuàn),彖亦声。“彖”为“缘”省。“缘”意为“边饰”、“装饰”。“竹”为“笔”省。“竹”与“彖”联合起来表示“用笔写美术字”。本义:用笔书写美术字。引申义:汉字美术体。说明:“篆”即篆书。汉字的一种书体,通常包括大篆、小篆,一般指小篆。
(2)同本义
篆,引书也。谓引笔而箸之于竹帛。——《说文》。
故史籀所作为大篆,李斯所作为小篆,又有以摹印者为缪篆。其实 许君所云八体, 唐元度所云十体,下至 韦绩所云五十六种云, 梦英所云十八种书,皆得之篆也。
鸟书篆素。——左思《吴都赋》。
用篆章一。——明· 魏学洢《核舟记》
(3)又如:篆炉(有篆字形图案的香炉);篆体(篆字的书体。汉字书体的一种);篆虫(篆书);篆题(用篆书所写的字);篆隶(篆书和隶书);篆记(篆体印章)
(4)官印的代称。
妻孥从饿死,敢爱黄金篆。——唐· 刘叉《饿咏》
轻骑而先,二十六日入泰州,未视篆,借郡中敢死士及部押使臣效用。—— 岳琦《金蛇粹编》
(5)又如:篆文(篆体字);篆注(对篆字的注解);篆籀(篆文和籀文)
(6) 官职。
明官多缺,以经历署篆。——《徐霞客游记》
词性变化
作动词
(1) 特指用篆体字书写。
太一装以宝,列仙篆其文。——唐·韩愈·孟郊《赠剑客李园联句》
(2) 又如:篆素(写篆书于素帛);篆额(用篆字书写碑额);篆书(写篆字)
(3)雕刻。
爱美人之容貌兮,香培玉篆。——《红楼梦》
(4) 引申为铭刻。
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聊斋志异》
才微往彦,遇倍昔时,仰戴恩荣,已增铭篆。——唐· 顾云《谢徐学士启》
(5) 又如:篆铭(铭刻,比喻牢记在心)
篆详释
《唐韵》《广韵》持衮切《集韵》《类篇》《韵会》《正韵》柱兖切,$音瑑。《集韵》篆书也。《尚书·序疏》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及新莽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时有六书,三曰篆书,卽小篆,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缪篆,所以摹印。《法书考》大篆者,周史籀所作也。或曰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篆。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汉·艺文志》《史籀》十五篇是也。以史官制之,用之敎授,谓之史书,凡九千字。小篆者,秦相李斯所作也。增损大篆、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天下行之。画如铁石,字若飞动,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其铭题钟鼎,及作符节,至今用焉。 又毂约也。《周礼·春官》孤乗夏篆。《注》夏,赤也。夏篆,五采画毂约也。又《考工记》钟带谓之篆。
常用词组
◎ 篆工:刻字工匠。刻字多用篆体字
又谋诸篆工。——明· 刘基《郁离子·千里马篇》
◎ 篆刻:刻印章(因印章多用篆文)。比喻精心书写或作文
◎ 篆书:汉语字体之一。有大篆和小篆之分。大篆即金文,又称镏书;小篆为秦统一后规定的书体写法。
◎ 篆文:汉字字体。
饰以篆文。——《后汉书·张衡传》
题名并篆文。——明· 魏学洢《核舟记》
◎ 篆章:篆字图章。
其色墨又用篆章一。——明· 魏学洢《核舟记》
篆学指南
(明)赵宦光撰
余读周公谨所著《印说》,叙论精确,前辈文何多宗之。第稍嫌其繁冗,特节录数则。语虽不多,而作印之要已备,因名之曰《篆学指南》,以贻同好云。
印文者何?信也。信从爪何?手持信也。从节何?节表信也。
先辈云,汉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后人不识古印,妄意盘屈,大失古法。自唐篆始作俑。又汉印文皆白文,朝爵印文皆铸,盖择日封拜,故可缓;军中印文多凿,盖即时行令,故不可缓。唐易朱文,古法渐废,至宋绝无知者。
阳文文贵清轻,阴文文贵重浊。重非重滞,浊非淤浊。方平正直,无纤无巧,无悬无剩,转运活而布置密乃为上乘。清轻像天,重浊像地,各从其类也。
白文印须仍摹篆,字不可圆,或遇斜笔,取巧写过。文须逼边,不可使空,空便不古。朱文印第不可盘屈如唐篆,或取杂体不妨旁通,其太奇险费词说者亦须谨避。文不可太逼边,逼边便板,须当以字中空白得中处为相去,庶免印出与边相倚,惟四出笔乃可着边。
印二名者可回文,如姓下着印字在右,名在左也。单名者不可回文,回文读不去矣。字宜用氏,不宜用父。男子尊称人呼我者也。名印着氏不得,字印着印不得。
仍旧非真仍旧也,譬如水行不能舍舟而车,陆行不能舍车而舟也。然而操之乘之非舟车也,我操舟,我乘车也。
昔人论篆有云:点不变谓之布棋,画不变谓之布算,方不变谓之斗,圆不变谓之环,可谓善状,又若为刀法发者。凡篆之害三:闻见不博学无渊源,一害也;偏旁点画凑合成字,二害也;经营位置疏密不均,三害也。刀之害六:心手相关(乖),有形无意,一害也;转运紧苦,天趣不流,二害也;因便就简,颠倒苟完,三害也;锋力全无,专求工致,四害也;意骨虽具,终未脱俗,五害也;或作或辍,成自两截,六害也。 论篆又云:摹印有四:功侔造化,冥契鬼神,谓之神;笔画之外,得微妙法,谓之奇;艺精于一,规矩方圆,谓之工;繁简相参,布置不紊,谓之巧。又篆把笔决:双钩悬腕,让左侧右,虚掌实指,缓纳急送,意在锋前,字居笔后。
作书妙在第四指得力,作印妙在第三指得力。俯仰进退,收住垂缩,刚柔曲直,纵横转舒,无不如意,非真得力者不能。
一画失所如壮士折一肱,一点失所如美女眇一目。味此二语,印法大备,差发少不如意,不妨全体,重磨至于再至于三,杂诸秦汉旧印中简择不出,如诗家拟古乐府缠是当家。
文有法,印亦有法;画有品,印亦有品。得其法斯得其品。婉转绵密,繁则减除,简则添续,终而复始,死而复生,首尾贯穿,无斧凿痕,如元气周流一身者,章法也。圆融净洁,无懒散、无局促,经纬各中其则,如众体咸根一心者,字法也。清雅朗正,无垂头、无锁腰、无软脚,如耳目口鼻各司一职,点画法也。法由我出,不由法出,信手拈来,头头是道,如飞天仙人偶游下界者,逸品也。体备诸法,错综变化,莫可端倪,如生龙活虎捉摸不定者,神品也。非法不行,奇正迭运,斐然成文,如万花春谷灿烂夺目者,妙品也。去短集长,力追古法,自足专家,如范金琢玉各成良器者,能品也。
下笔如下营,审字如审敌,对篆如对垒,临刻如临阵。以意为将,以手指为卒,以坐落为形势,以识藻为粮饷,以意义为甲胄,以毫管为弓矢,以刀挫为剑戟,以布算为指挥,以配合为变动,以风骨为坚守,以锋芒为攻伐,以得意为奏凯,以知音为赏功。
凡印字简须劲,令如太华孤峰;字繁须绵,令如重山叠翠;字短须狭,令如幽谷芳兰;字长须阔,令如大石乔松;字大须壮,令如大刀入阵;字小须瘦,令如独茧抽丝;字太缠须带安适,令如闲云出岫;字太省须带美丽,令如百卉争妍;字太紧须带宽绰,令如长霞散绮;字太疏须带结密,令如窄地布锦;字太板须带飘逸,令如舞鹤游天;字太佻须带严整,令如神鼎足立;字太难须带摆撇,令如天马脱羁;字太易须带艰辛,令如雁阵惊寒;字太平须带奇险,令如神鳌鼓浪;字太奇须带平稳,令如端人佩玉。刻阳文须流丽,令如春花舞风;刻阴文须沉凝,令如寒山积雪;刻二三字以下须遒朗,令如孤霞捧日;五六字以上须稠叠,令如众星丽天。刻深须松,令如蜻蜓点水;刻浅须入,令如蛱蝶穿花;刻壮须有势,令如长鲸饮海,又须俊洁勿臃肿,令如绵里藏针;刻细须有情,令如时女步春,又须隽爽勿离澌,令如高柳垂丝;刻承接处须便捷,令如弹丸脱手;刻点缀处须轻盈,令如落花在草;刻转折处须圆活,令如顺风鸿毛;刻断绝处须陆续,令如长虹竟天;刻落手处须大胆,令如壮士舞剑;刻收拾处须小心,令如美女拈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