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简介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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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由于戏剧在感性直观上较其它艺术形式更接近于现实生活,是人生活动的写照,而“人”在“生活”之中,是生活的创造者,所以,对戏剧的理解和把握总是植根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本身。如果说,对戏剧的理解是一种“视听之思”,那么,这种抽象的“思”就是从活生生的生活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戏曲

戏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是传统文化中一朵经久不衰的奇葩。中国戏曲由音乐、舞蹈、文学、美术、武术、杂技以及表演艺术各种因素综合而成的。戏曲在中国源远流长,在漫长发展的过程中,经过八百多年不断地丰富、革新与发展。讲究唱、做、念、打,富于舞蹈性,技术性很高,构成有别于其他戏剧而成为完整的戏曲艺术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戏曲剧种,约有三百六十多种,传统剧目数以万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出现许多改编的传统剧目,新编历史剧和表现现代生活题材的现代戏,都受广大观众热烈欢迎。比较流行著名的剧种有:京剧、昆曲、越剧、豫剧、湘剧、粤剧、秦腔、川剧、评剧、晋剧、汉剧、潮剧、闽剧、河北梆子、黄梅戏、湖南花鼓戏……等等五十多个剧种,尤以京剧流行最广,遍及全国,不受地区所限。但是近几年来,戏剧艺术在中国的发展日趋衰弱,受到了新生艺术的冲击。尤其港台歌曲大量涌入内地,学生追星捧星,趋之若鹜,对我们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却是知之甚少。

中国古代戏剧因以“戏”和“曲”为主要因素,所以称做“戏曲”。中国戏曲主要包括宋元南戏、元明杂剧、传奇和明清传奇,也包括近代的京戏和其他地方戏的传统剧目在内,它是中国民族戏剧文化的通称。

语言艺术


  语言艺术主要指文学。文学以文字语言(词语)为媒介,不像其他艺术那样直接诉诸人的视听感官,无论文学的传达还是接受都要通过主体想象去感受、体验并构造审美意象。
  作为一个庞大的艺术种类,文学通常包括诗歌、散文、小说等不同体裁。其中,诗歌是最早出现的一种文学体裁。它以富有节奏韵律性的语言,直接触及人的情感,创造了一个超越现实而又只存在于人的心灵之中的情感世界。散文则是较为自由地通过描述某些事件来表达主体思想情感、揭示社会意义的文学体裁,具有题材内容广阔、语言不受拘束的特点,其审美特点在于艺术表现的自由、灵活和风格的多样化。而小说以叙述故事、塑造人物形象为主,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多侧面地塑造人物形象。
  简单的说,文学的审美特征主要表现在形象性、总体性、间接性和深刻性四个方面。
  第一,文学是用文字语言(词语)来创造形象的艺术。没有文字语言作为表达手段,文学就不成其为文学,所以高尔基把语言称之为“文学的第一要素”。当然,仅仅是使用语言还不成其为文学,文学语言乃是形象、优美的艺术性语言,能够完美地表达特定的审美意象,把阅读者(文学接受主体)引入文学作品的审美天地。“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就是一种文学(诗)的艺术性语言,它情景交融而又优美动人,使人读之回味无穷、引发共鸣。
  第二,文学可以全面而广泛地反映人的生活面貌和本质。一方面,文字语言(词语)与现实世界有着最广泛的联系,它实际上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最主要载体,因而,以文字语言(词语)为表现手段的文学,能够表现无比广大的外在世界和复杂的内心世界,有着比其它艺术更全面、更广阔的认识和表现功能。另一方面,文学可以深入而全面地反映人的社会关系,它所揭示的乃是人同世界的一种总体关系。
  第三,文学通过文字语言(词语)来塑造艺术形象,但文字语言所塑造的形象又必须通过主体想象活动来完成,而不是像绘画、音乐那样可以直接感受到,所以,文学又具有间接性的审美特征。这就是说,作家用文字语言描写的形象,只能是一个用语言符号的一定组合所代表的形象,而不是一个物质实体的形象,它必须通过阅读者的视觉感受能力,诱发再造性想象,并在阅读者一定心理经验的参与下,才能在头脑中转化为形象。文学中所谓“如临其境”、“如闻其声”,说的就是在阅读者头脑中的所见所闻。
  第四,语言是思维的外壳,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文学对人类生活以及艺术家思想情感的反映、表达,有着一定的理性深度,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同时,由于文学作品中的词义所提供的一切,要受到思维确定性的规范,因而它往往比其它艺术形式更易明确表达创造主体的思想,有着更为明显的理性力量,能够使阅读者由审美体验直接地趋向认识和思考活动,进而达到明确、深刻的理解深度。可以说,正是由于文学具有这种深刻、细致地表达主体思想的特点,使文学成为所有艺术中蕴含理性内容最为深厚的艺术形式。

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提出一般的美学理论,他们也没有对艺术和文学进行过任何系统的研究。马克思对这个问题顺便说的话与其说提供了一个可确信的解释原则,不如说更多地引起了争论。在《大纲》(导言)里的一段经常被引用的话中,马克思提到:“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正比例的,因而也不是同物质基础的发展成正比例的”。他接着指出:就希腊艺术来说,虽然它跟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式结合在一起,但是在一定的方面它对我们仍然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并具有“永久的魅力”(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49页)。这种看法也就表明,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有些类型的艺术不是严格地由社会的物质基础决定的,它们具有永久的、超历史的价值(在这里,马克思提示了一种心理学上的解释),在别的地方(参看《剩余价值理论》第四章,16节),马克思嘲笑那些“被莱辛讽刺的18世纪的法国幻想主义。既然我们在力学等方面大大超过古代,为什么我们不能也创造史诗呢?”上述的观点可以使艺术“在意识形态上层建筑中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见“参考书目”⑤,第10页),而且,这些观点也跟恩格斯在19世纪90年代里写的几封信中关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比较广泛的论述相一致(见1890年8月5日和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1890年9月21日致约·布洛赫;1893年7月14日致弗·梅林;1894年1月25日致瓦·博尔吉乌斯)。

一方面,在有关艺术家的社会地位问题上,马克思在批判施蒂纳的“唯一者”的概念时指出:“由于分工,艺术天才完全集中在个别特别人身上,因而,广大群众的艺术天才受到压抑。……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画家,只有把绘画作为自己多种活动中的一项活动的人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60页)。在这里,如果根据马克思关于消灭劳动分工重要性的总的观点,艺术本身作为一种特殊活动的存在都成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7—38页)。这一思想不仅纯属推测,迹近“替未来的餐厅泡制食谱”,而且从其字义上看,它对于任何复杂和技术发展的社会都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对于艺术创造来说。但是,它表明了一个特别是贯穿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关于人的本质的重要概念(参看人的本质;实践条目)。从这种概念出发,无论是艺术还是一种发展的美学意识,都象语言一样被看作是一种人类所普遍特有的能力;正如葛兰西所指出的,虽然只有一部分人在社会中担负知识分子的工作,但是,所有人都是知识分子,因此,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是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