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2015年末,上林县共有各类卫生医疗机构232个(含村卫生室和个体开业),其中医院、卫生院13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个。全县共有病床床位1525张,比上年增加248张。其中:医院和卫生院拥有1250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021人,其中执业医师423人。
社会保障
2014年,上林县审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申请3.7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918.62万元;审批农村低保对象救助申请25.2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2630.18万元。发放“三属”抚恤金”户43.37万元、老复退军人生活补助204人152.76万元、残疾军人优抚金103人139.94万元;发放带病回乡军人定补金31人12.69万元;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692人286.49万元;发放参战民兵生活补助2270人299.64万元。安置退役上兵144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偿金148.55万元。有农村五保对象1708人(集中供养对象603人、分散供养对象1105人)。为优抚对象1029人缴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7.20万元。参加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农户9.52万户,收缴保险费90.96万元。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76人54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25人、8.45万元。有敬老院13个、五保村84个,床位802张,人住老人392人,人住率49%。救济农村困难户7286户2.34万人,发放救济口粮150吨;发放救济衣4000套、棉被3000床、毛巾被2000床、蚊帐2000床、衣物4000套、鞋4000双、袜4000双,救助7179户2.15万人。扶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31户96间。
2015年末,上林县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42.57万人,参合率达99.5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2万人,参保率达91.4%。建成保障性住房2738套,分配入住180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00户。新建成乡镇联合五保村7个,建成35个农村幸福院。
交通
上林县对外交通主要依靠公路,东南有二级公路与宾阳县相连,到达南宁市全程仅98公里;忻城至南宁二级公路穿越县境,到南宁需1小时。2015年,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开通,在上林设有出入口。
截至2012年,上林县所辖11个乡(镇)和104个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11个行政村通砂石路;全县公路养护总里程602.922千米(二级公路59.3千米,三级公路100.032千米,四级公路391.07千米,等外公路52.52千米)。
地方文化
民间文艺
●舞蹈
1.龙舞
龙舞主要流行于上林县壮族聚居的大丰、澄泰、三里、乔贤、塘红、镇圩、西燕、巷贤等地区。分为白日龙(即彩龙)和夜龙(即草龙)两种。表演时均以一人舞龙珠于前,九人舞龙于后,有八音伴奏,以及各类动物形象伴舞。约定俗成,白日龙表演时不准放鞭炮,夜龙则欢迎观众燃放鞭炮。
2.采茶舞
建国初期,采茶舞在上林县壮族地区流行甚广,后仅存于巷贤乡的中耀、卢贤两村。采茶舞队伍由群众自由组成,春节期间到邻村拜年表演。开场以6至8名女演员表演歌舞《贺新年》,继则男女演员齐上场,男执扇子,女提花篮,表演《十二月采茶》等。
3.师公舞
师公舞以三步为舞蹈的基本步伐,以四方、五方为舞蹈动作的定向,上下连续不断地颤动,是舞蹈的基本动律。随着锣鼓的节奏,动作由慢转快,由快转慢,前冲、后靠、左移、右摇。师公舞蹈形成传统程式的有《开坛舞》、《游衣舞》、《五龙舞》、《四帅押坛舞》等。
4.道公舞
道公舞以《踩花灯》为主要舞蹈,根据不同的形式分为踩5灯、6灯、9灯、12灯等。一般6至8人表演,各人手中分别拿锣、鼓、筒、幡等道具,绕花灯边敲边舞。
5.僧公舞
僧公舞以热闹见长,场地大、演员多,用二胡、锣、鼓、马锣、木鱼、金钟伴奏,边奏边敲边跳。兴郎铁玖舞瑶族舞蹈,流行于镇圩瑶族乡的正万、正浪、古登等村,覃排乡的大山、毛塘、龙楼等村,乔贤乡的古楼村,三里镇的韦寺、龙联村,塘红乡的古春、马里村。
●民歌
上林县是以壮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三月三”是壮族的传统歌节。清朝康熙年间(1654-1722年),上林县就有民歌记载。上林县民歌有各种各样的唱腔。如三里镇、乔贤镇、塘红乡、镇圩瑶族乡山歌(也叫欢歌),西燕镇师公调,巷贤镇、大丰镇采茶调等。2004年12月第七届中国合唱节在海口举行,代表广西参加的上林县民歌合唱团,用壮族多声部演唱了《上林——南宁后花园》、《苗山情》、《赶歌圩》等歌曲,获得银奖。
特色节庆
卢於春社
卢於春社意为卢於庙会,由原来的木山乡民族传统文化艺术节改名而来,是上林县木山乡新甫庄一个盛大的节日。2016年卢於春社从农历二月初一持续至初三,主要举行乒乓球、斗鸡、牛王争斗、甘蔗搬运、拔河和山歌对唱等比赛项目,同时还举行春耕开犁及春种仪式。
达努节
达努节也叫排玖节。每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日,上林县镇圩瑶族乡举行排玖节。排玖节非常热闹,宴餐杀鸡宰羊很丰盛。宴后,瑶族群众跳起猴鼓舞、舂米舞、雷公舞、南瓜舞、藤拐舞等,彻夜不眠。达努节是瑶族人民对母恩及祖先的怀念,达努节歌舞再现了瑶族先民狩猎、农耕、与大自然斗争的情景。
龙母节
每年农历三月三,上林县塘红乡石门村举行龙母节。举行开幕式文艺演出,舞狮,跳腰鼓舞;举行山歌比赛;祭祀龙母和特掘的祭祀活动,师公舞表演、上刀山下火海;进行民间竟技比赛,如打陀螺、跳格子、斗鸡、打竹筒枪、堆红薯窑、竹筒饭比赛等。
渡河公节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渡河公节。“渡河公”是流传在上林县三里镇一带的壮族民俗。每年农历五月初一,三里镇一带的姑娘们聚集在一起,唱着山歌,制作“渡河公”。她们用多种彩布缝绣小布人,布人是明朝装束,小布人怀中抱着一个金黄色的南瓜,“南瓜”用风干的艾草,白芷,苍术等多种中草药填充。五月初五傍晚,在清水河畔,村里的男女老少一边吟咏祈祷词,一边把渡河公挂在孩童脖子上。“渡河公”放在一艘用木片做成的小船上,点上红蜡烛。放到河里,让“渡河公”船沿着清水河漂流。
生活习俗
●服饰
据康熙《上林县志》载,上林县内被称为“土人”的服饰与县外各地无异。男子穿小襟衫,女子穿大襟衫,无扣,绳绑。男女均穿宽脚大头裤。衣袖裤脚镶各色布条(一般两条)。男女均梳长辫。男子冬天戴黑色圆布帽。女子戴黑色网帽,插簪,戴耳环手镯。有的妇女头包布巾。头巾宽一尺,长丈余,有黑白两种。俍人(壮族的一个支系)“男妇文身跣足,衣斑斓布褐”。“壮人椎髻徒跣”,“妇人衣短衣长裙,皆青黑无文,(戴)竹笠,衣角问悉援鹅毛为饰,敞其襟,织碎花(作)抹(胸),(掩)其两乳”。“瑶与山子绝相类,男女皆裸跣”。看来,此系壮、瑶服饰原式而相承至清康熙年间的。由康熙至光绪近二百年间,可能壮、瑶原服饰已发生变化而趋于一统,因此光绪二年(1876年)徐衡绅重修《上林县志》时不另行叙列。
民国初年,男子剃光头,妇女结髻。20世纪30-40年代,男子大部分改穿对襟唐装,四只袋(有的三只袋)。开始用绳绑,后改用布结小圆扣,有的用小圆铜扣。一般5-7只。妇女仍穿大襟衫,但衣长仅盖臀部,爱扎短围裙。男女裤仍为大头裤,裤脚宽尺余。衣裤均不滚边。女青年头包白巾。老年妇女仍包黑的或白的长布巾。新娘穿红衣裤、红花布鞋。新郎和伴郎穿灰色或海蓝色长衫。年老男子吃喜酒穿长衫,外套马褂。青壮年男子改短发,或留平头。赶集串村,部分人打赤脚,小部分人穿草鞋或布耳草鞋。机关公务人员和教师大部分穿中山装,小部分穿西装,着胶底鞋或布鞋。建国后,机关、厂矿的干部职工和农村青壮年男子爱穿蓝色、草绿色制服,有中山装、青年装、军装、学生装等;爱戴蓝色、草绿色、灰色鸭舌布帽。农村青壮年妇女大部分改穿大小反领、尖领、圆领的花衬衣和春秋两用装,改穿西裤;爱留短发或结长短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