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炽即位后开始了一系列改革,首先赦免了建文帝旧臣和永乐时遭连坐流放边境的官员家属,并允许他们返回原处,又平反冤狱,使得许多冤案得以昭雪(如建文忠臣方孝孺的“诛十族”惨案,永乐朝解缙的冤案都在这一时期得到平反),并恢复一些大臣的官爵,从而缓和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
最后,在他死前的一个月,朱高炽在扭转其父政策方面采取了一个最激烈的措施,即把京师迁回南京。据说此举是夏元吉和其他高级朝廷官员作为把资源从北方边境转移出来的策略的部分行动而强烈要求的。朱高炽自他登基时起,显然已有此意;这时他已设南京守备,并派他信任的将军和宦官去指挥。朱高炽对朱棣的北征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北京;此外,他在南京当过监国,熟悉南京的情况,感到那里更为舒适。另外他还关心维持北方首都的费用,这项费用不但大大地增加了中国东南的负担,也使各政府部门难以应付。
洪熙元年(1425年)四月十六日,他定北京所有政府部门为行在。半个月后,他派皇太子朱瞻基到南京去拜谒朱元璋的皇陵,并留在那里负责。尽管南京地区有地震的报告,但皇帝的返回和他朝廷的南迁势在必行。然而朱高炽在实施这一行动前死去。此外,他的继承者宣德帝朱瞻基并未参与这一计划,朱瞻基与永乐帝更亲近,对偏向北方的政策不那么讨厌。北京依然是京师,南京又成了辅助性的都城。
去世
朱高炽明于星象,一夜忽见有星变,忙召赛义、杨士奇等人来说:“天命尽矣。”于是叹息说道:“我建国二十年,被谗言邪恶所扰,心之忧危,我们三人相同。依赖皇父仁明得蒙保全。我去世后,谁还能知我三人之心呢?”边说边留下了眼泪,赛义、杨士奇也留下了眼泪。
洪熙元年(1425年)五月二十九日。朱高炽猝死于宫内钦安殿(此钦安殿非御花园中钦安殿),终年47岁。死后被谥为孝昭皇帝,庙号仁宗。
对朱高炽突然死亡的原因有种种猜测:雷击、中毒,甚至过度纵欲。后一种猜测的根据可能是,在他死前几天,严惩翰林李时勉,因为他上奏提出批评,其中一条是他在服朱棣之丧时与其妃子有性关系。但是一名大太监报告说他死于心脏病发作。考虑到皇帝的肥胖和足疾,这种说法更为可信。
朱高炽的葬礼极为简略,但是也有七个妃嫔为他殉葬。
朱高炽在位不到一年,有人对他的贡献提出了质疑,但是朱棣在位期间有大部分时间都在北征,朝中的政务一直是交给朱高炽来掌管,因此他有充分的时间来推行自己政策,为自己即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果加上这段时间,朱高炽对明朝做出的贡献就毋庸置疑了。
为政举措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朱棣在最后一次远征蒙古之役后回朝时去世,这标志着强有力的军事扩张的结束和一个内部改造的时代的开始。这些新的为政的态度被继位的朱高炽之治制度化了。虽然他在位不到一年,他的儒家理想主义的影响在以后整整一个世纪中仍能感觉得到。
政治
朱高炽通过改组内阁,授予他的某些心腹顾问显贵的品位,以著名的翰林学士和干练的官员充实行政官署,来开始他组织新政府的工作。在他新任命的官员中,许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摄政时已经为他效劳,有的人在他与朱棣有分歧时支持过他,为此受到了惩处。因此,在永乐十二年(1414年)事件中被撤职的黄淮和在同一时期被监禁的杨溥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大学士。他原来的老师及最亲密的顾问杨士奇成了首辅大学士和少傅;杨荣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学士。
为了补偿他们以前所受的屈辱,每个人被封为一品的
高官,并有兼职。例如杨士奇兼任兵部尚书,杨荣兼工部尚书,黄淮兼户部尚书。这样,他们就能直接过问在职大臣们的行政事务和施加政治影响。 朱高炽由于他的背景,与这些重要的朝廷官员有一种亲密的关系;他与其后继者们不同,经常召见他们进行正式会议,要求在他对重要事务作出决定前在密封的奏章中提出意见或建议。这样,内阁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统治者之下的不能负责的谘询机构,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对朱高炽大力取消他父亲的不得人心的计划和在全帝国建立正规的文官政府的行动来说,这种集体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的余下的几个月中,朱高炽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无的官员被解职,其他的官员在70岁就奉命退隐;失职的官员降职,有突出才能的官员升任更重要的职务。为了取得直率的评价和揭露贪污腐化,朱高炽在十月十八日给予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稍后还有夏元吉每人一颗银印,上刻“绳愆纠缪”的格言。他命令他们用此印密奏关于贵族、甚至皇族胡作非为的案件。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去调查官员的政绩,并为官僚机构的任命寻求合适的人选。朱高炽常常要求他的大臣们直言不讳,不必担心报复,虽然他有时在激动之下训斥或惩处少数官员,但常常后悔并要求原谅。
在任命官员时,朱高炽特别重视儒家道德和个人品德。权谨便是一例,他是一名低级官员,在洪熙元年(1425年)进入内阁完全是因为他极为孝顺。同样,朱高炽任命有才能和守纪律的人担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职务。 但是,务实的人也不被冷落。同年二月,不久前刚被免去他指挥职务的宦官——操江提督郑和被任命为南京守备,历史学家已经认定,此举标志着宦官势力的崛起,但是在整个朱高炽统治时期,宦官实际上被置于严密的监视之下。 为了使官僚机器更有效率,朱高炽对文官科举制度作了一些改变。朱高炽认为这个制度偏袒南方人,于是朱高炽规定了份额,以保证北方人占全部进士的40%;这个政策经稍加修改,在明、清两朝一直贯彻执行。
作为这同一改革的一部分,朱高炽试图纠正朱棣时期司法的弊病。他关心的是,许多被判死刑的人可能是捏造的罪名的受害者。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十一月,他命令内阁会同司法官员复查案件。后来,他宣称在有些刑事案件中,甚至他本人的判决也可以不顾或推翻,如果它们是在愤怒或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 此外,在他统治时期,他两次恕免诸如齐泰、黄子澄等官员的家属,这些官员因忠于建文帝被处死。 恕免令免除其家属为奴,并发还没收的财产。同年四月,在他死前不久,皇帝颁布一份诏令,进一步告诫司法当局要根据法律判决,并在宣判前,特别在宣判死刑前要复查对犯人的指控。此外,他禁止对犯人滥用肉刑,和在惩处时株连犯人的亲属(重大的叛逆罪除外)。他断言,这些做法严重地违背了儒家的仁爱原则和孝道伦理。
朱高炽选用贤臣,削汰冗官,任命杨荣、杨士奇、杨溥三人(史称“三杨”)辅政。废除了古代的宫刑,停止宝船下西洋,停止了皇家的采办珠宝;处处以唐太宗为楷模,修明纲纪,爱民如子,他下令减免赋税,对于受灾的地区无偿给以赈济,开放一些山泽,供农民渔猎,对于流民一改往常的刑罚,采取妥善安置的做法,这一切都使得洪熙朝人民得到了充分的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明朝进入了一个稳定、强盛的时期,也是史称“仁宣之治”的开端。
朱高炽同时将建文帝时期的奸党族属赦免放还回家,将发放至教坊的人宽恕从良,还给日产。
洪熙(1424年八月—1425年五月),共十个月。
经济
朱高炽最关心的是他父亲耗费巨大的种种计划所引起的黎民百姓的财政困境。在他短暂的统治时期,他颁布了几道诏令,取消皇帝征用木材和金银等商品的做法,代之以一种公平购买的制度。他还免除受自然灾害的人的田赋,并供给他们免费粮食和其他救济物品。特别使他苦恼的是人民的频繁逃亡,这种情况是农民无力付税和应付各种征用引起的——这是朱棣统治晚期的一个严重问题。 流浪在永乐晚期使国家丧失大量收入。同年二月,朱高炽专门颁布一份诏令,要逃亡者重返故里,答应免除他们所欠的税,在他们所在地登记后另外还免除两年同样的税和劳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