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简介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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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是1937年至1949年之间,在中华民国内的一个行政区域,包括陕西北部,甘肃东部和宁夏的部分区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抗战时期是国民政府行政院的直辖行政区,解放战争开始后被蒋介石政府宣布为非法叛乱区域。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到达陕北后,建立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使陕北

成为革命的中心根据地。1937年9月6日,根据国共两党关于国共合作的协议,中国共产党将陕甘苏区改名为陕甘宁边区,并成立了边区政府,林伯渠任主席,张国焘任副主席(后由高自立接任副主席、代主席、兼党团书记)。辖23个县,人口约150万,首府延安。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所在地,是敌后抗日战 争的政治指导中心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

历史

1934年11月,刘志丹、吴岱峰、习仲勋等领导的西北红军成立了陕甘边军事委员会和陕甘边苏维埃政府,

刘志丹任军事委员会主席,吴岱峰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参谋长,习仲勋任苏维埃政府主席。

1935年1月,改称陕北省苏维埃政府。

1935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成为共产党的根据地中心,中共中央所在地。

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

1937年9月,根据国共两党的协议,中共中央将陕甘宁革命根据地改建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它是一个边区的自治性地方政府,是国民政府行政院的一个直辖行政区域。

1939年12月国民党胡宗南率兵进攻陕甘宁边区。

1947年3月,由甘肃省政府主席兼第八战区司令长官朱绍良所策划,并经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同意并授权,之后命令胡宗南调集39个旅、23万多人的部队进攻陕甘宁边区。

1947年3月19日,毛泽东等率领共产党中央机关和部队,撤离延安。从3月-8月,共产党军队对国民党军发动多次突袭性战役,其后国民党军退出陕甘宁地区。

1948年3月28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东渡黄河,迁往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陕甘宁边区建制依旧存在,但已被蒋介石政府认定为非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陕甘宁边区的建置撤消,政府解散。

辖区

边区范围边区东靠黄河,北起长城,西接六盘山脉,南临泾水,南北长近500公里,东西宽约400公里。辖有延安、绥德、三边、关中和陇东5个分区,20余县,约150万人,面积近13万平方公里。

1937年10月12日,根据国民政府行政院第333次会议,规划陕西省之延安(肤施)、安塞、保安(志丹)、安定(子长)、延长、延川、旬邑、淳化、定边、靖边、甘泉、富县、米脂、绥德、佳县、清涧、吴堡,甘肃省之庆阳、合水、环县、镇原、宁县、正宁等23县,以及宁夏省之花马池(盐池县)及神(木)府(谷)区、关中区部分地区,归陕甘宁边区政府直接管辖,并为八路军的募补区。

政治

1937年9月6日,原陕甘宁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正式

改称陕甘宁边区政府,(1937年11月至1938年1月改称陕甘宁特区政府)。成立了以林伯渠为主席,张国焘任副主席的边区政府。边区首府延安,是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所在地。

1938年7月中华民国国民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作出在各省、市召开参议会的决定,并于9月公布了省参议会临时组织条例。与此相适应,边区政府于同年11月决定将边区议会改为边区参议会。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由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选出议长、副议长,政府主席、副主席。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

值得说明的是:中国共产党在边区政府的各个方面仍然起着重要作用,重要政策和措施基本都由中共颁布实施。1938年10月,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赋予陕甘宁边区的任务是:“进行切实的抗战动员,民主政治的建设,文化教育工作的普及,增进国防与民生的经济建设,肃清土匪汉奸,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在全国起模范的与推动的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对陕甘宁边区政权和执政方针的定义,政权结构为:

(一)参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参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

(二)政府机关,设边区、县、乡三级,主要领导人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专员公署和区公署,分别为边区政府和县政府的派出机关。

(三)司法机关,边区设高等法院,专区设高等法院的分院,县设县法院。边区和县的法院院长,由边区和县参议会选举产生。边区参议会、边区政府和边区高等法院,是三者统一的一元化的民主集中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对陕甘宁边区政权和执政方针的定义,陕甘宁边区的政权是抗日人民的政权,它的阶级基础除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外,还包括了其他一切愿意抗日的阶级、阶层。实行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实质是有中国共产党完全主导的国民政府地方战时临时性的行政区域。

边区参议会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在延安召开。到会参议员145人(其中有边区政府聘

请的开明绅士特约参议员12人)。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王明(陈绍禹)、洛甫(张闻天)、陈云、王稼样等出席开幕式。会议选举出高岗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议长议长,张邦英为副议长,选举高岗、张邦英、毛齐华、崔田夫、陈伯达、周长安、路志亮(女)、王观澜、高述先为边区参议会常驻参议员。选举林伯渠为边区政府主席,高自立为副主席,林伯渠、高自立等15人为边区政府委员。选举雷经天为高等法院院长,曹力如为边区政府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多项于边区自治相关的法律文件。还有象征宪法的文件:施政纲领。

边区政府

1939年2月6日,第一届经过民主选出的边区政府委员在延安宣誓就职,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

主席:林伯渠

副主席:前任张国焘,李鼎铭,继任高自力

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

边区政府秘书长:曹力如

有资料可查政府机构有:政府办公厅、贸易厅、教育厅、建设厅、民政厅、财政厅、民族事务委员会。

宪法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39年1月17日至24日,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了有中国共产党主要起草的地区自治性宪法文件《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

选举

自1937年5月起,边区开始进行不分阶级、不分党派、不分宗教信仰、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民主选举。截止至10月,完成了乡、区、县的选举,成立各级议会和民主政府。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中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无党派中的左翼人士、中间人士和其他方面人士各占三分之一。1937年12月,经过选举,产生了500多名边区议员,但由于战争环境和其他原因,边区议会未能及时召开。1938年11月25日,边区政府根据首届国民参议会制定的省、市参议会组织条例,决定将陕甘宁边区议会改为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所选的边区议员改为边区参议员。

右派亲国民党或持反共立场的各方面人士对选举进行了抵制,这部分人没有获得相应的选举权利。

妇女工作

一、参选

陕甘宁边区实行抗日民主的选举制度,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在《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中规定:“凡居住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使边区妇女第一次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边区的各级政权组织,都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妇女参选是扩大民主的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边区妇女缺乏参政意识,在民主选举初期,许多妇女不愿意出来参加选举活动,如何把占选民半数的妇女动员到选举中来,边区各县、乡、村都采取多种措施,启发妇女的觉悟,使她们重视自己的地位和权利,同时,采取便于妇女参加的选举形式,识字用选票,不识字的采用画圈、投豆子等方式;一些地广人稀的地方,则采取分散投票的办法,设流动票箱,挨门串户,方便选民投票。这些措施,调动了妇女参选的积极性,使妇女参选率逐年上升。1937年边区第一次民主选举时,有70%的选民参加投票,其中参选妇女占女性选民总数的15%左右;1941年边区第二次民主选举时,有80%的选民参加选举,有许多地方达90%以上,参选妇女占30%以上,清涧、安塞等地参选女选民达50%左右;1946年边区第三次民主选举时,全边区女选民参选人数达7629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