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古人文身的原因的几种说法,解释了有些中国古代人为什么纹身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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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身是指刺破皮肤,然后在创口敷用颜料,使身上带有永久花纹。成书于春秋的《礼记·五制》中有:“东方曰夷,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据说这是我国有关文身的最早记载。由此知远古先民文身风俗。
  商周时代,于脸上刺墨是对犯罪者的一种警诫和宽恕。很可能在古时就以死亡仪式的刺纹,象征处死的刑罚,让罪犯从事生产。
  文身的“文”字,在商代的甲骨文作一人的胸部画有不同花纹形状。文原来应是一种对尸体的美化仪式,后来才形成“文”字,再往后又引申出“文采”、“文华”等义。“文”字在甲骨文及周代的青铜器铭文,只作死者的美称,不见使用以赞美在世的人,如前文人、文考、文母、文祖等,这些显然是已经过刺花美化仪式的人。有些地区,如东周时代的楚墓,常见于尸体下铺一块透雕几何花纹的红漆木板,很可能就是自尸体刺纹的进一步发展。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孔子的名言。汉代奉行儒教,汉文帝废肉刑,才取消刺墨之刑,一般人也不会以这种耻辱的象征施之于身。
  唐时市井中文身成风,文身人大都是青少年,其内容有山水、亭院、草木、鸟兽甚至诗词,无所不及。
  古代文身的市井恶少,聚众斗殴,欺压百姓,滋事生非,严重扰乱了封建统治秩序,官府不能容忍,采取坚决镇压的手段。
  封建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其统治的需要,也常常采用文身术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和惩治罪犯。
  不过,古代也有以文身励志的。南宋大将岳飞的母亲在儿子出征前,亲手在儿子背部刺上“精忠报国”,勉励岳飞以身报国,成为千古佳话。

有关古人文身的原因,还有几种说法:
  1.图腾崇拜说。古人认为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机物有特殊关系,因此,就视为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并刺在身上以示崇拜。古代吴越一带的百姓,终日与水打交道,龙蛇自然成为他们的图腾,文身图案便多取龙蛇。同时,人们将这些部族的标志刺在身上,以示区别。
  2.护身说。《史记》说荆蛮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可见,文身也有护身的作用,久之,就成了习俗。
  3.华美说。有人在《蕃族调查报告书》中提供了台湾少数民族以文身为“华美”的许多例证。泰雅族人认为,文面是一种最讲究的装饰。据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唐朝文身曾盛极一时。当时文身不仅有专业的扎工,而且市面还专卖刺扎的工具。
  4.婚姻说。文身在黎族原始社会还是青少年成年的标志,是重要的礼仪之一,只有经过文身,才有婚配的资格。
  5.记功说。台湾少数民族文身习俗(已有1300多年历史),一般都规定,只有那些经过成年考验,在经济生产上有卓越成绩,对本氏族作出了突出贡献的男女,才有文身资格,而且所刺花纹的部位、图案根据贡献大小来定。如泰雅族男子刺腹是用规定的武器猎头者方有资格;刺胸、刺手只有猎头多者才有资格。女子刺脸是完成上衣浮纹的纺织后才获得的资格;刺胸、手、腿是织布技术卓越,或发明了新的织布花纹者才有资格。在赛夏族,猎首二个者可在胸部刺横条纹;猎首三个者可于横条纹上加刺纵条纹。
  在排湾族等少数民族,起初文身是贵族的特权,以表示与平民的不同,甚至以文身的部位和花纹,来区别贵族间家格门第和个人尊卑的高低。后来那些非贵族家系出身的男子中,凡狩猎有功或拥有大量琉璃珠、五谷丰裕者,在用财物购得文身权,并经贵族头目特准后,也可取得文身资格,一旦取得文身资格后,其社会地位就显然提高。自然,在古时文身还被认为有防病祛灾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