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走到哪里,尤其在一些国外的座谈场合,中国总会很骄傲得宣称是男女平等做得最好的国家。诚然,以目前女性的就业率、以及从政比例看,确实越来越多的女人开始占据一些重要的位置,也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女性的整体状态都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群人。就我所看到的女人,其实太多太多活得很悲催。
就拿家暴这事儿来说。据调查显示,我国24.7%的家庭存在家暴,近90%的家暴受害者为女性。有的女人默默忍受,有的女人拼死反抗,也有的女性只是向家人哭诉而已。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其中最大的亮点是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向公安机关报案是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个多月来,效果不见得多好,曾经关注过武汉的反家暴庇护救助站的情况,截止3月31号,无一名家暴受害者前来寻求救助。然而,根据武汉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提供的数据,2015年该市家暴接警数为7473件。
数量何其之众!但在生活中,你几乎不会意识到她们的存在。不少姑娘曾来向我求助:遇到了暴力恶男,想分手,但屡遭威胁。想报案,但未构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关不了几天他仍旧会出来,又将是更加恶狠的要挟报复!
于是忍着、躲着,反倒成了受害者的选择。
单纯的鼓励女孩子要勇敢、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有时候连我们自己都觉得心虚:具体该如何操作?一旦遭到威胁如何自保?又如何能有效约束那些恶男不再祸害其他女孩?
人人都在说渣男。关于渣男的定义,可能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耐受程度。但我始终认为,但凡有过严重不良婚姻纪录的人,比如涉暴涉赌涉毒、且情节极其严重者,就该被列为“限制婚姻自由者”!尤其是“暴力纪录”必须列入档案并予以公示!
你想再婚,必须要接受一系列的专业治疗或是测评,并视情况再决定其该不该批准其具有再婚资格。你想消“婚姻劣迹的差评”?必须经过严格的治疗和努力的自我调整。这其实对于婚姻稳定性的维护具有积极意义。很多有暴力倾向的人,往往受原始家庭的影响颇深,也许父母的相处模式就是如此。这样的家庭习性一代代沿袭,实为家族传统的悲哀。
试想,如果未来能建立起这样一套完善的“暴力纪录机制”,实行联网,是不是我们在选择恋爱婚姻对象的时候,可以多一条途径去了解对方的习性。当然,我们不做性别歧视,男女皆可适用。
在网上提出过这个观点后,有网友批评此为专制,是不给人心改恶向善的机会。
我只能说,公平是相对的,自由也是相对的,女人更没有做菩萨度化恶人的义务。我们只是普通的、追求幸福的女人,希望今后不会再有姐妹因为不了解一个男人的黑恶习性而受到伤害!我的初衷仅此而已,并且接下来仍会持续发声,为女人、也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婚姻安全保障!
温馨提示:面对暴力,对于比较弱的一方,女生们也要从其他渠道捍卫自己的权利,更好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