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家用电器防火知识

renwen 提交于 周日, 2018/12/23 -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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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日期:2011-04-28

提醒:家用电器防火知识

 

  (1) 家用电器由于使用时间长久或电器本身质量不合格,受潮受热等原因而造成电器的绝缘性能受到破坏,易于发生漏电而引起火灾。因此,家用电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2) 对于家用电器上的已老化或破皮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符合原电源线的规格。

  (3) 应注意保养好家用电器,及时清除污物和灰尘。

  (4) 家用电器应放在室内干燥的地方,不能用湿布去擦带电的家用电器。

  (5) 家用电器过热时应停止使用,严禁用水降温。

  (6) 家用电器旁严禁堆放各种易燃品。

  (7) 各种发热的家用电器用完后应及时关掉电源,严禁放置在木质家具和易燃品之上,防止引燃他物引起火灾。

  电视机连续收看不宜过久

  选择适当的位置放置电视机,保证良好的通风。

  防止液体进入电视机,不要使电视机受潮。若长期不用,尤其在雨季,要每隔一段时间使用几小时,用电视机自身发出的热量来驱散潮气。

  电视机连续收看的时间不宜过长,时间过长,电视机的温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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