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意义重大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从试点情况看,营改增综合了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具有多重效应,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深远影响。
完善我国税制的基础性举措。我国现行税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的,在有效组织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迫切需要进行整体性、适应性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向现代增值税制度迈进的关键一步,有利于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增强税制的统一性、合理性、公正性,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新一轮营改增坚持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原则,释放的减税红利契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将有力引导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方面,直接为第三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有利于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层次,拓展服务贸易规模;另一方面,能够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创新成本,缓解当前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实体经济“活”起来。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全面深化改革根本目的在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制度变革。营改增看似仅涉及两个税种,实际上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结构性减税推动结构调整的关键点。全面实施营改增,将有力地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落实落细全面深化改革,既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