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1017-1073年),又名周元皓,原名周敦实,字茂叔,谥 号元公,北宋道州营道楼田堡(今湖南省道县)人,因定居庐山时为纪念家乡而给住所旁的一条溪水命名为濂溪,并给自己的书屋命名为濂溪书堂并终老于庐山濂溪,所以号濂溪先生。
曾任江南东道南康军刑狱。文学家·、哲学家,是宋朝儒家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著有《周元公集》《爱莲说》《太极图说》《通书》(后人整编进《周子全书》)。
人物生平:
天禧元年(1017年),周敦颐出生。
天圣二年(1024年),周敦颐8岁,其父病逝三年后,与同母异父之兄 卢敦文随母投靠衡州(今衡阳)舅父、龙图阁学士郑向,因他聪慧仁孝,深得郑向喜爱,又酷爱白莲,郑向就在自家宅前西湖凤凰山下(今衡阳市二中)构亭植莲,周敦颐负笈其间参经悟道。盛夏之夜,莲花怒放,香气袭人,美不胜收。郑家故宅后改为濂溪周氏宗祠(今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处)。
1037年郑向调任两浙转运使,周敦颐离开衡阳随舅迁润州丹徒县(今镇江市丹徒区)。
庆历六年(1046年),二程的父亲大理寺臣程珦在南安(今江西省大余县南安镇)认识了周敦颐,见他“气貌非常人”,与之交谈,更知其“为学知道”,同他结为朋友,随即将两个儿子程颢、程颐送至南安拜其为师受业。
庆历四年冬,移郴之桂阳令(今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至和元年(1054年),改授大理寺丞,知洪州南昌县(今江西南昌)。到任时,当本地人得知他就是当年在分宁做官时能辨明疑案的周敦颐,就高兴地说:“是能辨分宁狱者,吾属得所诉矣。”(选自《宋史·道学一》本传)
嘉祐元年(1056年),改太子中舍,签书署合州判官,共计五年。
嘉祐六年(1061年),迁国子监博士,通判虔州。
治平元年(1064年),移任永州通判。
熙宁元年(1068年),转虞部郎中,擢提点广南西路刑狱,次年移知南康军。
熙宁五年(1072年),定居于江西庐山濂溪书堂。
熙宁六年(1073年)六月中,病死于此,终年57岁。
史籍可见,《宋史·卷四百二十七·列传第一百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