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多尔衮以为顺治皇帝信符收贮于皇宫之中,每次调兵遣将都要奏请铃印,十分不便。于是,即遣人将皇帝玺印都搬到自己的府中收藏备用。从是年起,多尔衮所用仪仗的种类与皇帝等同,均为20种,只是在每一种类的具体数目上比皇帝略少一些。而辅政王的仪仗则只有15种,明显逊于多尔衮,说明多尔衮与皇帝的差距越来越小 。
顺治四年(1647年)以后,如果官员奏书中将“皇叔父摄政王”还称作“九王爷”,或是不用全称而丢字漏字的话,都会受到革职处分。而且“以后凡行礼处,跪拜永远停止”,多尔衮再不用向顺治帝行礼了 。
顺治五年(1648年)末,多尔衮又向前进了一步,变成了皇父摄政王。其后,多尔衮“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即是说多尔衮不仅实权在握,而且在礼仪排场上也开始向皇帝看齐。凡一切政务,多尔衮不再有谦恭请示之举,未奉皇帝旨意,却一律称诏下旨,俨然如同皇帝。而且,任人唯亲,任意罢免和提升官员。特别是“不令诸王、贝勒、贝子、公等入朝办事,竟以朝廷自居”,命令上述人等每日于自己的王府前候命 。
身后荣辱
顺治七年(1650年)八月,多尔衮追尊生母太祖妃乌喇纳拉氏,尊为“孝烈恭敏献哲仁和赞天俪圣武皇后”,祔享太庙。十一月,多尔衮出猎古北口外。行猎时坠马跌伤。十二月十二月初九(公元1650年12月31日),多尔衮薨于古北口外喀喇城,年三十九岁。
顺治帝闻之震悼。率王大臣缟服东直门外五里,迎多尔衮遗体。下诏追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追尊为成宗义皇帝,丧礼依帝礼。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尊多尔衮正宫元妃博尔济吉特氏为义皇后。祔享太庙。多尔衮无子,赐以豫亲王子多尔博为
后袭亲王,俸禄是其他诸王的三倍。又以多尔衮的近侍詹岱、苏克萨哈为议政大臣。
但是,多尔衮死后不久,其政敌便纷纷出来翻案,揭发他的大逆之罪,首先议了阿济格的罪,然后恢复两黄旗贵族的地位,提升两红旗的满达海、瓦克达、杰书、罗可铎等。白旗大臣苏克萨哈等见势头不对,也纷纷倒戈。在这种形势下,先兴罗什等五人狱,然后便正式宣布多尔衮罪状,追夺一切封典,毁墓掘尸。接着,当权者又接连处罚了刚林、巴哈纳、冷僧机、谭泰、拜尹图等。多尔衮多年培植的势力顷刻瓦解。多尔衮死后两个月,突然从荣誉的顶峰跌落下来,完全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但是,多尔衮对于清王朝所立下的不世之功也绝不是政治对手们的几条欲加之罪所能掩盖的。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分别上疏,称颂多尔衮的功勋,几乎句句在理,但被济尔哈朗骂了个狗血喷头,流放宁古塔充军 。迟至一百年后,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帝发布诏令,正式为多尔衮翻案,下令为他修复坟茔,复其封号,“追谥曰忠,补入玉牒”。如此铁案又再度被翻了过来。到此时,有清一代对多尔衮的评价算有了定论。
为政举措
政治
清军到达北京后,在是否将首都由沈阳迁到北京的
问题上,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争论。以阿济格为首的反对派,主要以清军入关太快、补给不足为理由,反对迁都。而多尔衮从统一和管辖整个中国的总战略出发,主张迁都北京。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多尔衮终于统一诸王、贝勒、大臣的意见,决定迁都北京,派遣辅国公吞齐喀等携奏章迎驾。
在政治体制上,多尔衮接受了明朝的现成制度,在中央机构中,仍以六部为最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尚书皆由满人担任,但诸王贝勒亲理部事的制度却在入关前夕废除掉了。到顺治五年(1648年),多尔衮于六部实行满汉分任制度。多尔衮力图表现得比较开明,因此除原有的都察院之外,六科十三道也保留了下来,并一再鼓励官员犯颜直谏。总的来说,中央机构中虽承明制,但也保留了某些满族特有的制度,还引进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理藩院等机构,其内院的权力比起明朝内阁要小得多,并对原明臣试图增大内院权力的努力加以压抑。
清朝入关,百废待举,多尔衮令戒饬官吏,网罗贤才,收恤都市贫民。用汤若望议,厘正历法,定名曰时宪历 。
并且倚重汉官范文程、洪承畴、冯铨等人,将内三院改为内阁,设大学士,行使原先明内阁的职责。承袭了明代“票拟”制度,即内阁对内外大小臣工的题奏本章草拟出批复意见,供皇帝审阅定夺。
顺治初立,皇太极的长子肃亲王豪哥怨多尔衮不拥立他为皇帝,有嫌隙。顺治元年(1644年)夏四月戊午朔,以语侵睿亲王多尔衮,为固山额真何洛会等所讦。讦告肃亲王豪格怨望悖妄罪,多尔衮就以豪格“图谋不轨”,削去他的王爵,废豪格为庶人,其党俄莫克图等皆论死。大臣扬善等以谄附,坐死。十月,大封诸王,又恢复了他的王爵。
顺治三年(1646年),多尔衮派豪格为靖远大将军,统兵往四川镇压张献忠大西军。顺治五年(1648年)二月,豪格凯旋回京,没有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多尔衮与豪格有夙隙以豪格犯有包庇部属、冒领军功及提拔罪人扬善弟吉赛等罪名,将豪格囚禁于牢狱。三月,豪格死在狱中。多尔衮纳豪格福晋为妃。
多尔衮有“六大弊政”,剃发、易服、圈地、占房(侵占房舍)、投充(抢掠汉人为奴隶)、逋逃(逃人法)。
(1)剃发易服
清入关之初,多尔衮颁布“剃发易服”令,清廷明令清军所到之处,限全体汉族人十日之内尽废明朝衣冠,依从满族剃发垂辫、着马蹄箭袖的服饰习俗,违抗者处死,引起全国各地民众的强烈反抗,很多人为此献出生命。
(2)占房圈地
清军入关后,以明末战乱造成大批无主土地为由,强行将京畿土地无偿分给八旗王公贵族,造成大批被圈土地的百姓流离失所,社会更加动荡。
清朝定都北京,大批满族官民随同迁入关内,分布在北京及京畿地区。为了解决他们的生计,多尔衮下令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把北京内城(又叫北城)的几十万汉民强迫迁往外城(南城),腾空内城安置清朝皇室和八旗官兵。汉人搬迁时虽然给一点搬家费,但根本不够买房或盖房。许多汉民倾家荡产,或流离失所。
另一件事,是在京畿地区跑马占地。清廷派出官员,骑在马上,拉开户部发给的绳索,纵马圈占百姓良田,俗称“跑马占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田,分给王公贵族和八旗官兵,实际上是把农民的大量土地无偿占有了。
(3)投充逃人
清朝王公旗人富户并不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在圈占的田地上设立农庄,因为缺少劳力,便实行逼民“投充”的政策,招收农民供其役使。许多汉人不愿离开故土,或经济破产,纷纷投充到八旗名下,充当奴仆。他们的处境非常悲惨,又引发大批逃亡问题。
多尔衮制定了严禁奴仆逃亡的法律,规定:抓获逃人,鞭一百,归还原主;隐匿者正法,家产没收;左邻右舍,各鞭一百,流放边远。这种肆意株连、刑罚过重的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恶果,与多尔衮“满汉一家”的思想当然也是南辕北辙。
军事
清军进入北京后,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十九日
,多尔衮命英亲王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同平西王吴三桂、智顺王尚可喜等部三万余骑,由大同经榆林、延安迂回入陕进攻大顺军;命和硕豫亲王多铎为定国大将军,率恭顺王孔有德、怀顺王耿仲明所部进军江南。
由于此前李自成为扭转大顺军在山西、河南的颓势,自十月十二日起反攻河南怀庆(今河南沁阳),连克济源、孟县,在柏香镇大败清军,斩杀怀庆总兵金玉和等人。 多尔衮闻讯,急命正在南下进攻南明弘光政权的多铎转兵向西,先解怀庆之围,然后由河南渡黄河,与英亲王阿济格形成南北夹攻之势,两路清军同时进攻大顺军。李自成亲率刘宗敏、刘芳亮等精锐部队北上,准备与阿济格军决战于陕北。十二月十五日,多铎部进攻至陕州(今河南三门峡西),在灵宝境内击败大顺军后趋向潼关。李自成闻讯后急忙率兵掉头赶赴潼关。清军为保证此次战役的胜利,增调固山额真阿山、马喇希等部经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济市西北)援助潼关清军,并调来红衣大炮加强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