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制”二字谥之,原来是众口一词,都认为帝制是万恶的渊薮,却有些异议。
虽然从秦朝开始中国就确立了皇帝制度,中央除此之外尚有三公九卿制度,在地方上实行了郡县制度。这些制度的创设使中国的政治制度与先秦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依靠血缘和世卿世禄的贵族政治被依靠才能和皇帝任命的官僚政治所取代,全体官员都是皇帝的打工仔,“主奉爵禄臣卖智力”的模式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这样的制度之下,皇帝拥有至尊的权力是毫无异议的。但是在权力掌握上能不能说是专制则要看历史事实,我们的思考习惯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可以说是一种定向思维:在现代,我们看西方的制度,能够理解国王与政府是分开的,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但是看中国历史则十分笼统地将政府和皇室看成一体。这样的看法很有意思,也很值得思考,中国的皇帝在明清时期确实是可以称为君主专制,因为丞相被废了,政府的机构直接由皇帝控制。皇帝不仅控制政府,还控制着朝臣,一切都可以称为大权独揽。但是在明朝以前说皇帝的君主专制是否如此,则很难下断论。翻看钱穆先生《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就不难明白,在秦汉时期,皇室与政府不是一回事,皇室有皇室的机构,政府有政府的机构,丞相是政府的首脑。按照钱先生的观点,政府的秘书机构比皇室都要庞大,相府的十三曹与皇室的六尚相比,相府的权力显然是很大的。相权到明朝初年才彻底消失,其作用似乎也不能单从为皇权服务以利君主专制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相权与皇权的之间的制衡与牵制也使明清以前的君主能否专制大打折扣,也正因为如此,钱穆先生根本就不认为中国古代明以前的政治是君主专制的。钱先生的观点可能有些地方过于热爱自己的国家“敝帚自珍”,但是他的论据也是十分充分的。我们没有办法无视那些机构那些制度那些中央内部权力制衡的制度架构而因为皇帝处于最高地位就认为皇帝专制。但是如果从西方角度去观察,很显然中国的皇帝从秦朝建立之后,其权力就不曾遭到削弱而在不断的加强,这一点与西方的不同,也许就是君主专制的铁证,再如军权的控制,人事的任免,甚至司法的审判,这些分属不同部门的权力在中国古代政治中似乎也经常看到皇帝插手乃至直接控制的影子,从这些表现上看,似乎皇帝又是专制的,君主专制在我们国家是自秦朝就存在,教科书明清部分君主专制的加强似乎也暗示着明清之前政治上君主专制的存在,否则何来加强之说?但是君主专制真的是自秦朝就存在吗?似乎海外的学者又很多的异议,他们的质疑也有道理,即使赞成中国古代秦朝以后就存在君主专制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宦官专权,丞相专权,外戚专权等皇权旁落的现象存在,当然他们会说这正是皇权专制制度的副产品,恰恰证实了君主专制的弊端。而现实是这些专权存在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君主专制,因为那时的君主根本就没法管理政治,有的昏庸无才者也不愿意管理政治,何来君主专制?再加上前面所述,相权与皇权的矛盾,很难就得出结论说中国古代自秦之后就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有的,但是皇权专制,恐怕未必如此,许多问题用君主专制难以说明。
在古代,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往往被看成一对孪生兄弟,而实际上,是否如此,需要再做思考。
利弊得失
“中央集权”作为政权组织方式的一种,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认同。它在几千年的时间内,战胜了具有广泛基础的“地方分权制”,其间的许多利弊得失颇为值得深思。
中央集权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一直处于不断加强的状态
中央集权在战国时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
秦朝开始确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职,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度。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在经济上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汉武帝时,推行"推恩令",进行削藩,削弱所有藩国的力量,从此汉朝的分封制度名存实亡;盐铁官营,使中央能对当时的稀缺战略性资源进行直接管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家思想成为皇家唯一尊崇的思想。
隋唐时期加强中央集权上的措施有:中央政府组织形式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
北宋为防止藩镇割据局面的再度出现,在权、兵、钱、法等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设左右丞相和多名参知政事分化宰相大权独揽的形式,军事上设枢密院代表皇帝单独掌管军事;民政上设三司掌管财政。这三个机构都向地方派出专门的监察官垂直管理数州、府的相关政务。元朝在宋朝的基础上将地方负责政务、民政、军事、办案的职能合并为一个机构办理,名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后来我国地方省份制划分的基础。一省的主官由中央任命、派出。
明朝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罢丞相,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后期设内阁协助皇帝管理)。又设厂、卫特务机构刺探官员隐私、社会动向。清雍正时设立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大臣担任军机大臣。军机处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内阁形同虚设。
我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的必然性
中央集权在我国2000多年的封建史上能够生根发芽是有其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原因的。
第一,我国地域面积很广阔,是灾害多发国,又是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在这种情况下,分散式的的经济不利于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的提高。中央集权的建立,能够凝聚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大工程建设抵御自然灾害以及灾后重建。它有力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我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众多割据存在的,朝代更替频繁的国家,致使社会总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可谓人祸不断。这样的一个不安定的社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民不聊生。中央集权的建立,顺应了民生,保障了相对安定的环境,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第二,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的百多个民族,都认可自黄帝以来的帝王世袭,都将自身与传统华夏民族的血缘相联系,都把“封建宗法制”和“儒家学说”奉为治国圭臬。在同根同源的文化感召力作用下,形成了历代政治权术的相似性。中央集权的建立、发展不是偶然的。
第三,我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帝王都是最高政权掌握者,是权力的独夫。长期、稳固的掌握这种权力一直是他们的首要政治目标。中央集权,或者说以君主专制为表现形式的中央集权恰恰保持社稷长久、国祚绵长的有效手段,也是维护其家族、阶级利益的最好方式。所以无论哪个朝代,君主无不注意中央集权的应用,区别只在于中央集权的方式、内容。。
第四,地方的割据是直接威胁到中央集权,威胁到皇帝利益的。因此,君主尤其是刚刚开国之初的君主都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唐朝安史之乱后,肃宗、宪宗着力恢复三省、消除地方军镇;宋太祖鉴于唐朝中后期的割据局面,“杯酒释兵权”,收回军权,将全国兵力的70%放置在京畿地区,由皇帝统帅。
历代中央政府加强集权时机的相似性
首先,在各个朝代开国之初,大都吸取前朝覆灭的教训,积极制定有效的政策完善制度。汉代武帝以后几朝不断削夺方国财政、军事权力;北宋吸取唐朝后期以来藩镇割据导致五代十国局面的历史教训,采取强干弱枝的措施,将地方军权、行政权和财权收归中央,剪除了军阀割据。
在各个朝代发生地方封国、镇守势力过大时采取的措施也是非常相似的。在政治上分化地方割据势力、打击带头对抗中央的出头鸟;在人事上,派出中央官员代为管理民政;在财政上,上收征税、铸币等权力;在军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