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都还是传说居多,不十分可靠。然而根据可靠材料,音律到周代已经很发达了,在周景王(公元前544—52O年)时期已由五声音阶发展到七声音阶和十二律,但五声音阶仍是中国音乐的主流,而五声音阶、十二律,旋相为宫,一直流传至今,它的生命力说明了它的科学性。春秋时期管仲提出了三分损益法,已计算出五声音阶的律度。至战国后期出现了《乐记》这样的音乐美学专著,反映了中国音乐日趋成熟,建立起较有系统的音乐理论。中国的音乐思想具有下列三个特点:一是认为音乐来自自然。二是音律离不开“易”,强调阴阳二气相错、相和。三是音乐必须为人和社会服务,具有较强的功利观念,因此在中国的古史书——二十五史中都有 《乐志》或《律历志》记述音律的发展变化,以及与天文、历算、人事的关系。然而这些方面始终离不开“易”的精神。
特点
标准音
物体受到力的作用会发生振动,因振动而产生声音。自然界中存在的声音,如果按照音高排列,低可以低到次声波,高可以高到超声波。人的感官可以分辨的声音有着非常广阔的范围。在如此广阔的范围当中,人们希望找到那些音高最合适的声音,通过他们的组合,形成乐曲,来表述内心的感受。
古代圣贤确定这些标准音的过程,显现着他们对音乐的理解,以及对人,对自然,以至于对整个宇宙的感悟和体认。《乐记》曰:“乐者,天地之和也。”用白话来说,就是:乐,表现天地的和谐。构成音乐的基本音,也应该是体现天地和谐的声音。可以通过了解古人确定标准音的过程,来认识这一观念。
标准音在西乐中是中央音C,在中国音乐中是黄钟。古人通过候气的方法来确定黄种的音高。
《后汉书·律历志》载:“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个一,内*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尾鳍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
律管
确定黄钟的律管用竹子做成。竹管长的声音低,竹管短的声音高。在尚未确定音律标准之前,律管的长度当然也不能确定。蔡元定在《律吕新书卷二·律吕证辨》中说:“今欲求声气之中而莫适为准则,莫若且多截竹,以拟黄钟之管,或极其短,或极其长,长短之内每差一分以为一管。”将所有这些竹管按照方位置于室内案上。冬至日与气相应的那一根就是黄钟。
冬至这一天阴气极,而一阳来复,是自然界的客观现象。将这支与冬至阳气相应的竹管确定为标准音,体现了古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天人合一的思想。
古人将这支黄钟律管的长度规定为九寸。(值得注意的是,古人制定度量衡的标准是以黄钟律管的形制为根据的,而不是以先有的尺度来确定黄钟。)一寸又分为十分。对这支黄钟管的长短与粗细的比例也有严格要求,即,如果它的长度为九寸,那么它的内截面积就应当是九十平方分,体积应当是八百一十立方分。假如不符合这个要求,则需要通过损益其长度,增减其粗细,通过侯气重新确定,直至完全符合为止。
根据《汉书·律历志上》,这支标准律管如果以大小适中且相等的黍子进行测量,其长度应该等于九十粒黍子并列的长度,官内应该正好容纳黍子一千二百粒。
古代度量衡
古代度量衡的标准即由此产生。
度的标准。每粒黍子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分之下尚有更小的尺度:一分为十厘,一厘为十毫,一毫为十丝,一丝为十忽。后面将用到这些单位,特此注明。)
量的标准。以井水注满黄钟管。井水的容量为一龠,两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
衡的标准。一千二百粒黍子,其重量规定为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
《尚书·尧典》曰:“(虞舜)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四千多年以来,中国历史上每一次更朝换代,社会安定下来,开国君主都要把统一律度量衡作为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来做。这也是天下统一、九州混同的重要标志。而通过对乐律制定的了解,不难看出,律度量衡的统一,不只是象征着国家的统一,而且也意味着人与自然的统一,天与人的统一。所以说,黄钟律的确立,不仅仅具有音乐上的意义,也体现着华夏文明上律天时、下袭水土的基本精神。《礼记·礼运》曰:“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