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杜威简介-人物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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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讨论到:传统上一般人说到一个名辞,往在误认名辞自身是固定的,殊不知从一个变动的历程上来看,实际上名辞是一种活动的过程。例如:“健康”并不是一个静态的、固定的名辞,而是具有发展与变动成分的名辞。要健康,就得从事各种的活动:健康检查,熟读有关健康的书籍,培养健康有关的各种习惯,实践各种健康的活动,摄取营养的食物,选购食物等等,这些都是活动,是一个历程,不只是一个静止的、认知的健康名词而已。它实际上是串连成一个发展的历程,吾人对健康的认知与理解,实应掌握其动的历程或各种活动,才更能落实而具体。

杜威以经验与历程作为他哲学思想的两个基本的概念,他对于知识的看法,自然就落在工具主义的解释上。他不赞成传统上对知识的“旁观论”(The Spectator Theory of Knowledge)的说法;也就是说,他不认为吾人之获取知识在于知识本身完全是客观性的外界存在物,从而误认知识可以脱离认知者;知识如果从这种“旁观论”的观点而论,就好像是置身于认知者之外,而知识本身是绝对地客观存在着;这种说法完全忽视了认知者与知识之关系的建立,罔视知识与认知者之间产生的相互作为。

若以生物的立场来说明知识之所由来,则更能贴切于真正的事实。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冲突、疑虑、不安、不确定的情境。个体设身处地于这样的一个情境,自然有待于认知来袪除不安、疑虑、冲突,而欲使该一情境趋向于确定与和谐。这就是个体认知的所由来,及探究之所以产生。是故,知识仅是解决这些疑虑问题的一种工具而已。因而知识之发生,必定是个体对某一情境所引起的疑惑所使然,或者从实际的、偶然的作为中产生。若以逻辑过程而获得的知识来说,杜威以为是有几个步骤的。

知识──从逻辑思维过程而来的──是首先来自一个不确定的情境。个体内心能够感觉出一种迫待解答的困惑,心情紧张,亟欲知晓实际的情形。从困难情境的感受上,个体亟欲确定出此一困难的情境为何,以便厘清与该一困难问题不相连的各项事务,如此才能确立一个可资解释的假设来。根据此一假设,再拟订一个可能的解决途径,从此一可能的解决途径,决定可以采取的方法或步骤。最后试验这些方法或步骤之可行性及其预期的结果。

知识虽然是此一逻辑运思的预期结果,但不是运思探究的终极目的,也并不是说,在获得知识之后,探究就完全终止了。知识的工具效能,就在于显露知识是以后再获取进一步知识的一种工具。是故,知识是不能看成为一个预先建立的绝对真理,因为知识是个体与环境的情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不同的情境会产生出不同的结果。因此,知识仅能作为一种参考,无法完全套在任何一种情境之内。所以,不论是在知识这一范畴之下的观念、规则、规范等,只能作为有限的、条件的确定,而不能视作是一成不变解决问题的固定方式。

发展历程

教育哲学

杜威在著名的教育著作《民主与教育》中明确表示“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个人能够继续他的教育不是要在教育历程以外,去寻觅别的目的,把教育做这个别的目的的附属物。”这种“无目的论”的确使人不敢轻易接受。必须记紧的是他在这儿说的教育是跟他心目中追求的民主社会不能分割的,对他而言,特别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他反映的可说是一种美国精神——个体的发展本身已是最终的目的。

他说:“教育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人,父母,教师才有目的。”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理解为教育是漫无目的的,显然是一种误解,他“只是要人不因养成社会效率而抹杀儿童青年的天性和当前生活”他不甘心教育沦为“别的目的的附属物”,所以他把教育中的目的这样诠释:“一个人放枪,他的目的就是他的枪对着放的鹄的。但这个对象不过是一个记号,(使我们对)所欲进行的活动有所专注。”放枪的最终目的并非鹄的本身,而是这记号使瞄准这动作变得具体和有意义,同样,教育历程本身已具发展个体禀赋的圆满的意义,教育的目标只是作为导向和指引。

事实上,他并不否定教育须有“良好的教育目的”,这些目的的特性如下:须建基于个人的固有活动与需要;须能翻成实行的方法,与受教育的人的活动,共同合作;教育家须防备所谓普通的与终极的目的。事实上,当代教育的定位的确摇摆在两类教育目的之间:一是“使受教者成为定型的产品”,另一是“最终要提高受教者的(创进)能力”。

基于对受教育者本身的重视,杜威反对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方法,他指出“有人把感官视为一种神秘的筒子,以为我们能使知识经过这筒子,由外界把知识输入心里去以为只要使眼睛常常望着书本,使儿童常常听着教师的话,就是求得完善知识的秘诀。”他认为灌输式教育方法不是真正的教育,因为“教育即成长”:“成长的第一条件,是未成长的状态‘未’字却有一种积极的意思,并不是仅仅虚无或缺乏的意思。”他肯定这种未长成的状态是充满能动性和潜能的,不是一味灌输能使之充分发展的。

对杜威来说,创造充分的条件让学习者去“经验”是教育的关键:“所谓经验,本来是一件‘主动而又被动的’(active-passive)事情,本来不是‘认识的’(cognitive)事情”,杜威“把经验当作主体和对象、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主张以这种进步的(progressive)教育方法使学习者从活动中学习,经验本身就是指学习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间互动的过程。但他又说:“经验的价值怎样,全视我们能否知觉经验所引出的关系,或前因后果的关联。”并不是每一种经验都是有教育的价值的,对经验过程逐渐形成的主体的诠释是关键所在。正因如此,杜威亦指出培养出学习者自习能力是教育的功用,他说:“教育功用的经验的另一方面,即是能增加指挥后来经验的能力。”他把这种能力的培养称为“改造”,所以他说“教育即改造”。

从以上可知,杜威主张教学方法的实施应紧扣学习者为中心的前提,特别是在儿童的早期阶段的教育“更多地是社会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工作”,后期再慢慢再转向“系统的、技术的知识”。正如伯内特(JoeR.Burnett)在1979年论及美国教育实践时说:“杜威的教育学在当时或,不可能在学校中得到广泛地应用。因为从来就没有培训过进行这种教育的教师,学校也没有这方面的人力物力,家长和政客们也不支持杜威的教育学。”

我们也不能否认,马利坦对杜威式的教育的批评是值得注意的;他认为“当人们忘记了传授客体(theobjecttobetaught)以及客体的首要性(theprimacyoftheobject)时,当手段崇拜(不是有目的、而是无目的的手段崇拜)仅以对主体的心理膜拜而告终时,错误便产生了。”

平民主义

杜威是一个重视蓝领阶级利益和教养的思想家。但他不鼓动蓝领阶级去掀翻整个旧世界。他对蓝领阶级的关注体现在他的教育哲学里,表达在他的《平民主义与教育》一部书里。

他认为平民主义政治的两大条件是:一、一个社会的利益须由这个社会的所有成员共同享受;二、个人与个人、团体与团体之间,须有圆满的自由的交互影响。

杜威主张平民主义的教育须有两大条件:

第一,须养成智能的个性(Intellectual individuality);

第二,须养成共同活动的观念和习惯(co-operation and activity)。“智能的个性”就是独立思想,独立观察,独立判断的能力。平民主义的教育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使青年人能自己用他的思想能力,把经验得来的意思和观念一个个地实地证验,对于一切制度习俗都能存在一个疑问的态度,不要把耳朵当眼睛,不要把人家的思想糊里糊涂认作自己的思想。“共同活动”就是对于社会事业和群众关系的兴趣。平民主义的社会是一种股份公司,人人都有一份,不排斥某一部分人,所以平民主义的教育的第二个条件就是要使人人都有一种同力合作的天性,对于社会的生活和社会的主持都有浓挚的兴趣。这样就否定了把一部分社会成员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就能造成社会飞跃的进步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