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简介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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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天然林木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从1949年的2400亩增加到1988年的23409亩,增长8.7倍。1982年,凤翔县被评为陕甘两省十三县联防护林先进县。止1988年,人工造林保存808.18万亩,原区农田林网和“四旁”植树累计575.03万棵,全县人均13.3棵。林木总蓄积量390895立方米,年总生长量26913立方米,平均亩生长量1.47立方米,林木覆盖率11%。林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由1949年的0.6%上升到1988年的3%。林业的发展,对控制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减轻自然灾害、促进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12.7%,全省22%的平均水平。

植物资源

南起川塬栽培区,西北、东北、北部分别与千阳、麟游及岐山接界。北部为深山区,植被较好;南部为浅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内包括姚家沟、涧渠、五曲湾、汉封四乡的全部及横水、田家庄、糜杆桥、范家寨、董家河、柳林、唐村、长青八乡的一部分。区内以栎类、油松、山杨、灌木、藤木等群系为主。还有药用草本植物及低等植物。

动物资源

县境内玉祥、九龙、大塬、水沟、瓦岗寨等文化遗址中发现,先民在五六千年前已饲养牛、羊、鸡之类的家畜家禽。饲养动物:牛、驴、骡、马、骆驼、猪、羊、兔、貂、狗、猫等;野生动物:刺猬、野兔、狼、狐狸、黄鼠狼、獾、金钱豹、野猪、草鹿、野羊、蝙蝠、小家鼠、巢鼠、褐家鼠、苛岚绒鼠、社鼠等。禽类有120余种,大多就地繁殖,部分只在境内越冬或迁徙经过,或短暂停留。虫类主要有中国蜂(俗称土蜂)、意大利蜂(俗称洋蜂)、蚕、蝎、土元(簸箕虫)等。野生虫类甚多,有些对农业、林业及人类有一定危害,如螟虫、玉米螟、棉蚜、小麦吸浆虫、红蜘蛛、金龟甲等。有益于人类的有:壁虎、蜘蛛类、蛇类、蟾蜍、蛙类、蚯蚓等。

人口

据现有资料记载,晋武帝太康元年(280)为2.3万余人;隋炀帝大业五年(609)为6.9万人;唐玄宗天宝元年(742)6.8万人;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5.15万人;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凤翔府有14908人,凤翔县不足5000人;明代中叶隆庆元年(1567),凤翔有4.7万余人;清康熙五十年(1711)18.54万人,道光三年(1823),增至20.7万人。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后,人口锐减至16万多人。

民国元年(1912),全县18.33万人。12年(1923),17.21万人。18年(1929),大旱,夏秋无收,百姓生活无着,卖儿鬻女,四处逃散。两年后,大旱又起,霍乱病流行,尸骨遍野,幸存者大多逃往异乡。至民国24年(1935),全县仅6.86万人。33年(1944),国民党政府为镇压人民革命斗争,实行《户籍法》,户口分本籍及寄籍两种,严格审查管理。经清查全县人口17.28万人。1949年凤翔解放时,全县人口21.71万人。

2014年末,全县共有12个镇,233个行政村,197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55446户,总人口522550人,其中男性269566人,城镇人口246713人。18岁以下人口为96332人,18—35岁145579人,35—60岁203843人,60岁以上76796人。人口出生率8.76‰,死亡2451人,净增人口205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符合政策生育率95.14%。

有汉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土族、羌族、苗族、黎族、白族、土家族、朝鲜族、俄罗斯族、满族、哈尼族、锡伯族等民族分布。

经济

综合

2015年,凤翔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22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113.89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49.65亿元,增长9.2%。

工业

明清以来,手工业生产蓬勃发展,农村普遍出现“一村一品”。造纸、榨油、染布、烟草加工、苇席、麻绳、火药、纸炮、泥朔、纺织、草帽、箩底、竹器、木杈、簸箕、编织、铸造等手工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门类。坊,铺密集城镇。

民国时期,凤翔的烧坊(酒业)、烟坊(烟草加工)、油坊(榨油业)、染坊、醋坊、粉坊、面坊、纸坊、铁铺、炉院、绳铺、竹铺(竹藤编织)、箩铺、缝纫铺、木匠铺以及皮革、花炮、泥塑、木版年画等,经营规模大,行会组织全,且技艺优良,制作精湛。有些产品,已成为名牌产品,如“生”字牌水烟、旱烟包、腊驴肉、木制罩金漆器、西凤酒等畅销全国各地。

手工业生产者多系农民。少数豪商巨富专门经营的作坊店铺,雇请有技术专长的技工从事工艺操作,人数30至60不等,以剥削雇工而谋利。但因饥荒、战乱,苛捐杂税繁重,特别是陇海铁路通往宝鸡后,市场萧条,均相继衰落。至民国末年,城内仅有酒作坊91家,皮坊30家,铁铺、炉院9家,木匠铺30家。

近代工业始于清末。光绪三十年(1904),知府尹昌龄在东关举办蚕桑工艺学校,聘请南方技师招收学徒百余名,用改良布机织丝绸和棉布,产品销路较广。辛亥革命时被焚毁。民国23年(1934)杨虎城部孙辅臣来凤驻防,翌年以邓家花园为址开办培实工厂,用手工机器织布。民国24年(1935)陈村人张洋在县城当铺巷办蔚华织布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原料缺乏,于28年(1939)停业。民国25年(1936)由县政府投资1.5万元(法币)在县城南大街租民房办“民生工厂”,从事织布和木器家具生产,因产品质量差

,销路不畅而停业。民国27年(1938)由官绅合办“凤翔工业培实传习所”,民国30年(1941)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县城镇有私营工业企业36户,个体手工业313户,从业人员约千人。中共凤翔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坚持保护私营工商业政策,于1953年在县城组织7家铁匠炉和木匠铺共34人,成立凤翔县城关铁木生产合作社。1954年,县城关供销社始建印刷厂。

2008年工业系统完成工业生产总值31460.4万元,同比增长22.84%,上交各税411.4万元,同比增长44.78%。

凤翔县跻身2013年中小城市新型城镇化质量500强县市,在榜单中位列第248位 。

2014年全县辖区内实现工业总产值314.5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工业增加值102.17亿元,同比增长13.3%;工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94%,拉动全县经济增长7.76个百分点。在辖区工业总产值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8.9亿元,同比增长1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80.79亿元,增长15.2%,工业企业产销衔接状况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89.2%,实现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200%。

2015年,凤翔县实现工业总产值320.25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工业增加值95.49亿元,同比增长10.9%;工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72%,拉动全县经济增长5.6个百分点。在辖区工业总产值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21.47亿元,同比增长5.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2.04亿元,同比增长11.5%。工业企业产销衔接状况良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84.2%,实现利润16.36亿元,同比下降7.0%。

农业

新时器时代,聚居凤翔的先民,凿石为器,从事农、牧、渔、猎。春秋时代,农桑已盛。但数千年来,受封建私有制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发展缓慢。民国18~21年(1929~1932)与灾荒前的民国17年(1928)相比,农户减少57.7%;人口减少65.1%,其中饿死者居多;耕地减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