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文简介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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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考证

石鼓文,亦称猎碣或雍邑刻石,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石刻文字。无具体年月,唐人韦应物和韩愈的《石鼓歌》都认为是周宣王时期的刻石。宋人欧阳修的《石鼓跋尾》虽设了三个疑点,但还是认为属周宣王时史籀所作。宋人郑樵《通志略》则认为《石鼓》系先秦之物,作于惠文王之后,始皇之前。近人罗振玉《石鼓文考释》和马叙伦《石鼓文疏记》都认为是秦文公时物,与韦、韩说法出入不大,只相差十七年。据郭沫若考证,《石鼓》作于秦襄公八年,距宣王更近。所不同者,出于宣王时史籀手笔或秦臣手笔罢了。当代学者书法家、古文字学家王美盛《石鼓文解读》认为石鼓文作于公元前525年,为东周王作。主要根据是鼓文中有“吾获允异”句,与《左传》记载吻合。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李学勤肯定此说。

文物流传

石鼓文先秦刻石文字 。我国遗存至今的石刻文字。要属《石鼓文》时间最早和最具

代表性。石作鼓形,共十鼓,分别刻有四

言诗一首,高二尺,直径一尺多,内容记述秦国君游猎,故又称“猎碣”。因被弃于陈仓原野,也称“陈仓十碣”。所刻为秦始皇统一文字前的大篆,即籀文。石原在天兴(今陕西宝鸡)三畤原,唐初被发现。自唐代杜甫、韦应物、韩愈作歌诗以后,始显于世。一说为宋代司马池(司马光之父)搜得其九,移置府学,皇祜(1049—1053)间向传师始得其全。大观(1107—1110)中迁至东京(今河南洛阳)辟雍,后入内府保和殿稽古阁。金人破汴,辇归燕京,置国子学大成门内。1937年抗战爆发后,石鼓文南迁至蜀,战争结束后始运回北平,现藏故宫博物院。其刻石年代,唐代张怀瓘、窦皋、韩愈等以为周文王时物;韦应物等以为周宣王时物;宋代董逋、程大昌等以为周成王时物;金代马定国以为西魏大统十一年(545)刻;清代俞正燮以为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刻;以为秦物者,始自宋代郑樵,清代震钧以为秦文公时物;今人马衡以为秦穆公时物,郭沫若以为秦襄公时物

,唐兰则考为秦献公叶十一年(前374)刻,详见《石鼓年代考》。刻石文多残损,北宋欧阳修所录已仅存四百六十五字,明代范氏《天一阁》藏宋拓本仅四百六十二字,今其中一鼓已一字无存唐初“虞、褚、欧阳共称古妙”(引自《元和郡县图志》)。张怀瓘《书断》云:“《石鼓文》开阖古文,畅其戚锐,但折直劲迅,有如铁针而端委旁逸又婉润焉。”近人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谓:“《石鼓》如金钿委地,芝草团云不烦整裁自有奇采。”传世墨拓善本有元代赵孟俯藏本(即范氏《天—阁》藏本)、明代安国藏中权本、先锋本(亦称“前茅本”)、后劲本,皆宋拓本。《天一阁》本已毁于火,后三种俱在日本。有影印本行世。原石现藏故宫博物院。

始皇说

《銮车》鼓“□弓孔硕,彤矢□=”之“彤”字。孔传曰:“诸侯有大功,赐弓矢,然后专征

伐。彤弓以讲德习射,藏示子孙”。《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载:齐桓公“三十五年夏,会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赐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辂”等文献资料。具是表明“彤弓、彤矢”为天子致霸时之信物及凭证,是一般诸侯不可能得到的物品。故“彤弓、彤矢”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解答石鼓之谜的关键线索。由于秦孝公是秦人历史上唯一为周天子致霸的秦君,因此将此鼓诗文内容与孝公联系上也就有助于获得了对《銮车》鼓诗文内容以及石鼓组诗中心思想进一步的认识。而多数的学者在遇到“彤弓、彤矢”这个问题时,要么是以“红色的弓红色的箭”简单一笔带过,要么是略而不谈,完全忽略了“彤弓、彤矢”真正的内涵和意义,因而使得他们在研究的道路上越走越偏。一般来说,各鼓诗文内容内皆有不同的关键词句提示其诗文内容分别与不同时代的秦公秦王的历史事迹密切相关,而这些同样成为了解读各鼓诗文内容的关键线索。如:《马荐》鼓“马荐”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牧马出身的秦祖非子历史事迹有关。《汧殹》鼓“汧”,“君子”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始国的秦襄公历史事迹有关。《霝雨》鼓“君子”、“涉”、“汧”、“舟”、“于水一方”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以兵七百人东猎”,千里跋涉至汧渭之会的秦国第二代诸侯秦文公历史事迹有关。《虞人》鼓(《吴人》鼓)“吴人(虞人)”、“勿翦勿伐”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用虞人大夫百里奚“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的秦穆公历史事迹有关。《作原》鼓“猷”、“原”、“罟”、“ 二日”、“五日”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之秦孝公历史事迹有关。...《吾水》鼓“天子”、“净”、“平”、“宁”、“金”、“何不余友”等提示此鼓诗文内容与统一六国,“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锺鐻,金人十二”之始皇帝历史事迹有关。此外、十个石鼓各自鼓文的书法笔式也有所区别,应属于不同书家的书法作品,这同样也是解读石鼓产生时间、刻制缘由的关键线索之一。但可惜的是古今几乎所有的学者皆忽略了这个重要的线索,基本上异口同声地认为石鼓文是一个人创作书法之结果,要么是史籀,要么是某一个朝代史官。即便是对于“作诗早于制鼓”的观点,也大概不过多持“作诗”一人、“书法”一人的看法罢了。他们的认识如此之顽固如此之偏颇,不可避免地导致其研究步入歧途。然而学者们在研究中的顽固和偏颇不仅体现于此,在对待石鼓诗仿《诗》、引《诗》的写作特征的认识结果上亦是如此。也就是说学者们虽然认识到了石鼓诗文在体裁、章法、句式、风格、词句,甚至韵脚等方面刻意仿《诗》、引《诗》的写作特点。如欧阳修曰:“其文与《雅》、《颂》同文”,朱国祚亦云:石鼓“仿佛吉日车攻篇”,全祖望云:“于水一方,本之蒹葭之章。为三十里,见之噫嘻之什。剪伐勿加,则甘棠之思也”。但是仍然顽固而又偏颇地依据某一牵强的证据将石鼓文产生的年代划到“秦无儒”、“昭王谓儒无益人之国”之前。可是《诗》本是孔子教案,儒家教科书。同时石鼓既是秦物,孔子西行不到秦,荀子晚年入秦后又曰“秦无儒”。因此,石鼓诗歌的产生年代怎么会可能早于“昭王谓儒无益人之国”(公元前324年~公元前251年)的年代呢?

刘星、刘牧认为“对石鼓产生年代和鼓序排列的认识和判断,并不是对石鼓文字、书法做一点“咬文嚼字”或是对十只石鼓进行一下“排列组合”等简单操作的结果,其实质是对一个“石鼓综合研究”过程的归纳和总结。这个综合研究过程不仅应包含对石鼓产生的时代背景、文化背景等整体的分析和研究,同时也应包含对石鼓文字字体、字形,诗歌字义、词义等局部的分析和研究。在这个过程中,石鼓整体和局部的研究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既可以通过局部的研究来提高整体的认识,也可以根据整体的认识来指导局部的研究。然而,切忌将整体和局部之间的联系割裂开来,孤立、片面地依据对石鼓文字体、字形、诗文片段等某些局部的认识来对石鼓产生年代和鼓序排列进行判断。否则,则会因不同研究者把握的部位不一,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一,而导致出现“盲人摸象、各说异端”的复杂局面。”

因此,通过对残留之各鼓诗文内容以及文字书法等综合的分析研究他们最终获得了。

1)石鼓的产生与《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的二十八年始皇“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之事密切相关;

2)石鼓诗歌是《秦颂》,中心思想是“颂秦德”;

3)石鼓主倡人是始皇帝;

4)石鼓诗歌作者是“鲁诸儒生”;

5)石鼓诗歌内容是对秦人历史发展进程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多个”秦人先祖烈公重大历史事迹的记载和歌颂,石鼓诗歌是一组记录秦人起源和发展过程的壮丽史诗;

6)石鼓产生在二十八年始皇与鲁诸儒生“议刻石颂秦德”之后一段时间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