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简介

renwenyishuadmin 提交于 周三, 2018/06/13 -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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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颂》的释义,最早见于《诗·大序》:“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孔颖达《毛诗正义》说:“颂者”之下省略了“容也”二字。朱熹《诗集传》说:“颂”与“容”古字通用。

据阮元《□经室集·释颂》的解释,“容”的意思是舞容,“美盛德之形容”,就是赞美“盛德”的舞蹈动作。如《周颂·维清》是祭祀文王的乐歌,《小序》说:“奏象舞也。”

郑玄《毛诗传笺》说:“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就是把周文王用兵征讨刺伐时的情节、动作,用舞蹈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可以证明祭祀宗庙时不仅有歌,而且有舞,“载歌载舞”可以说是宗庙乐歌的特点。

近代学者也多以为《颂》是宗庙祭祀之乐,其中有一部分是舞曲。

颂的名篇主要有《清庙》、《维天之命》、《噫嘻》等。

周颂

鲁颂

商颂

主要注本

作品鉴赏

现实主义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诗经·国风》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在《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有的诗中还描写劳动者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在这方面,《硕鼠》具有震颤人心的力量。

诗经六义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诗六义”是《诗大序》(《毛诗序》)最先提出,这个提法又是以《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为根据,对《诗经》中作品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所做的高度概括。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 ,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一、比,就是譬喻。

朱熹《诗集传》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这是在今天仍常常使用的一个主要修辞手法,包括比喻与象征。比喻可以使描述形象化。如《卫风·硕人》写庄姜的美貌用了一连串的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因为有前后的一系列比喻,所以末尾的点睛之句才能使其形象跃然纸上。

比喻还可以突出事物的特征。因为比喻都是取整体上差异较大,而某一方面有共同性的事物来相比,喻体与本体相同之处往往就相当突出。因此,在比喻中,便常常有夸张的性质。如《硕鼠》,就其外形、生物的类别及其发展程度的高低而言,本体与喻体的差别是相当之大的;但是,在不劳而获这一点来说,却完全一致,所以这个比喻实际上是一种夸张的表现。

又由于喻体在人们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已获得了一定的情感意蕴,在某种程度上已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故根据与不同喻体的联系,可以表现不同的感情,如《硕鼠》、《相鼠》等。《诗经》中用比的地方很多,运用亦很灵活、广泛。如《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前者用以比喻形体,后者用以比喻感情之变化。

一般的比喻,是以形体喻形体,色彩喻色彩,光泽喻光泽,声音喻声音,气味喻气味,动作喻动作,感觉喻感觉,景况喻景况。

《邶风·简兮》:“执辔如组,两骖如舞。”以形态比形态;

《唐风·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以某种繁多之物喻人之多生;

《王风·黍栗》:“中心如醉”,“中心如咽”。以感觉喻感觉;

《诗经》中的“比”有两点应特别加以注意:

一为象征。手法上比较含蓄,但往往从多方面进行比喻,即用“丛喻”之法,有时同于今日的“指桑骂槐”的。如《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有捄天毕,载施之行。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维南有箕,载翕其舌。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前半通过一系列的比喻说明东方诸侯国之百姓对西周王朝贵族窃据高位、不恤百姓的愤怒(皆有名无实之物),末尾以箕之翕其舌,斗之向北开口挹取,指出西人对东人的剥削。实际上是用了象征的手法。

另一种为同时运用通感的修辞手法。也就是说比喻中打破了事物在人的听、说、触方面的界限。如:

《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以山之高峻,比喻师尹地位之显赫、重要,此以具体物之高,喻抽象的地位之显赫。

《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以山冈之永恒,河水之不断,日月之长在,松柏之茂盛比喻君福祚之不可限量。

《邶风·谷风》:“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以山谷之风,喻人之盛怒,以自然现象喻人情绪之变化,是通感之比。

《诗经》中的比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是篇中有比的句子,个别为全诗皆含比意,如《硕鼠》。

二、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头。

朱熹《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即引发、开头。包括两种情况:

一、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即用一个同表现内容相协调的事物为开头)。

二、借助某事某物起韵。

从文学发源的整个过程来说,兴是早期诗歌的特征;从诗歌作者的层次来说,它是民歌的特征;如从创作方式来说,它是口头文学的特征。采用兴的手法的作品多在《国风》之中。汉代以后,虽《诗经》被视为经典,比兴之法被提到很高的地位,但如同《诗经·国风》一样单纯起韵的兴词并不见于文人的创作;而从引发情感的事物写起的兴,同比和赋的手法很接近。

朱熹对赋、比、兴概念的解释十分明确,但他将《诗经》每章表现手法都一一标出,其所言的类型和对诗的解释中,就显示了矛盾。如《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朱标:“兴也。”但他在具体解释此章时又说:“雎鸠,一名王雎,……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故《毛传》以为挚而有别,《烈女传》以为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者。盖其性然也。”串讲全章时又云:“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合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美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则又成了“比”。

再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他也标为“兴也”,解释时却说:“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又成了“赋”。

这样,赋、比、兴三者的界限就又乱了。比较适合的划分是,凡与当时情景之描述有关联者,都应归于赋,如《卷耳》、《黍离》、《蒹葭》、《七月》;凡有比喻、象征意义者,都应归之比,如《关雎》、《桃夭》、《谷风》、《无衣》;只有无法与诗本义联系的,才是兴,如《黄鸟》、《采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