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形态能够长期稳定并不断发展,其中必然有符合自身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起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发展。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生产方式是封建地主占有制为基础的,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社会就是封建主义社会;生产方式是以“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为基础的,建立在该基础之上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同理,中国现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方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占有为基础的。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社会既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又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贯通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全过程。它正确地反映了中国现阶段不发达的生产力同与之相适应的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的和谐关系,充分地体现了中国现阶段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是代替封建(半殖民地半封建)生产方式的先进生产方式,都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准备更高的生产方式。二者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本质区别。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现实物质载体。它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性,同时继承和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具有巨大的包容性。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诸如市场经济体制、先进的科学技术、社会化大生产、现代企业制度等等,都是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方式理应吸收和继承。
革命
“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的国家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因为那里的无产者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转变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他们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实现都越来越依赖无产阶级,因而他们很快就会同意无产阶级的要求。这也许还需要第二次斗争,但是,这次斗争只能以无产阶级的胜利而告终。
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
到21世纪初期,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仅有5个,即中国、越南、朝鲜、老挝、古巴,这5个国家都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由共产党执政,但党的名称不一样。中国、越南、古巴是共产党,朝鲜是劳动党,老挝是人民革命党。
除了上述五个国家外,也还有一些国家因为共产党或有马克思主义倾向的政党通过选举上台后,也推行社会主义政策,但这不能改变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这类国家有委内瑞拉等。
历史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波兰、罗马尼亚、民主德国、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匈牙利等。
与马克思
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在19世纪的中叶。在此之前,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是人类批判资本主义、幻想代替资本主义的一个美好理想。在此之后,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斗争。但直到他们去世之前,还没有形成任何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由无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以当时先进的社会制度,为共产主义准备了相对发达的生产力和丰富的物质条件。这样一来,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任务,就历史地落在了资本主义制度的肩上。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以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一批落后国家,不经过资本主义制度而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在当初划分社会形态时所始料不及的。
显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三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是高度抽象的,是概括本质的,是反映一般规律的。而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是具体的,是实际社会制度的历史反映和理论推断。
从总体上看人类社会今天的发展状况,所有国家都已经超越了“人的依赖性”阶段,都远未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的阶段,各国同属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这一阶段消除了原始的、奴隶的、封建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劳动者独立了。但这种独立性由于物的不丰富而必须以物的依赖性为前提。人的社会权利基本表现为以物的形式占有。
人类社会目前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中国也不例外。如果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关于社会状态的划分,中国社会现阶段的发展状态应该对应于资本主义社会。但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事实是, 我们可以认为,对应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阶段的社会制度,不单是一个资本主义制度,应该有多种社会制度可供选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换句话说,从封建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中间必须经过一个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形态。马克思把它笼统地称为资本主义社会,但这已经不能科学地概括今天的实际。从当代社会实践看,它可以是资本主义社会,也可以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不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个选择依据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情况而发展变化,是包含着共性的个性形式,是普遍真理与客观实际的有机结合。
特点
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并没有真正形成资本主义制度。“一八四〇年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逐渐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空前深重。从鸦片战争开始,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中国人民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这些斗争和探索,每一次都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了中国的进步,但又一次一次地失败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对中国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但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命运。事实表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中国期待着新的社会力量寻找先进理论,以开创救国救民的道路。
”中国社会的发展演进,的确出现了特殊形式。封建社会没落之后,中国没有按照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夺取了国家政权,开始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是在中国特殊的国情条件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形态中,具体社会制度演进的一种特殊形式。它在本质上不同于经典的资本主义,完全有理由承担起为人类社会向第三个阶段——共产主义迈进创造十分发达的生产力和极为丰富的物质财富的一部分任务。
改造
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存在五种成份,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中国的经济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为了引导农民和手工业者走社会主义道路,从1953年起,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农业改造采取自愿互利原则和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对手工业采取自愿原则和逐步改造的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国家根据民族资产阶级即有剥削,又有拥护宪法接受改造的两面性特点,采取赎买政策和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初,全国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完成了改造任务。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生产关系的革命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