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射乃适堂西,释弓,去扑,说决拾,袭,反位。司马命弟子说侯之左下纲而释之,命获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司射命释获者退中与算,而俟。
司马反为司正,退复觯南而立。乐正命弟子赞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阶,反坐。宾北面坐,取俎西之觯,兴,阼阶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宾东。宾坐奠觯,拜,执觯兴。主人答拜。宾不祭,卒觯,不拜,不洗。实之,进东南面。主人阼阶上北面拜,宾少退。主人进受觯。宾主人之西北面拜送。宾揖就席。主人以觯适西阶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如宾酬主人之礼。主人揖就席。若无大夫,则长受酬,亦如之。司正升自西阶,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西序端,东面。众受酬者拜,兴,饮,皆如宾酬主人之礼。辩,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阶上。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
司正降复位,使二人举觯于宾与大夫。举觯者皆洗觯,升实之,西阶上北面皆坐奠觯,拜,执觯兴。宾与大夫皆席末答拜。举觯者皆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宾与大夫皆答拜。举觯者逆降,洗。升实觯,皆立于西阶上,北面东上,宾与大夫拜。举觯者皆进,坐奠于荐右。宾与大夫辞,坐受觯以兴。举觯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
宾与大夫坐,反奠于其所,兴。若无大夫,则唯宾。
司正升自西阶,阼阶上受命于主人,适西阶上,北面请坐于宾,宾辞以俎。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彻俎。”宾许。司正降自西阶,阶前命弟子俟彻俎。司正升立于序端。宾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阶上北面。大夫降席,席东南面。宾取俎,还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阶,宾从之降,遂立于阶西,东面。司正以俎出,授从者;主人取俎,还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阶以东,主人降自阼阶,西面立;大夫取俎,还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阶,遂出授从者。大夫从之降,立于宾南。众宾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主人以宾揖让,说屦,乃升。大夫及众宾皆说屦,升,坐。乃羞,无算爵。使二人举觯。宾与大夫不兴,取奠觯饮,卒觯,不拜。执觯者受觯,遂实之。宾觯以之主人,大夫之觯长受,而错,皆不拜。辩,卒受者兴,以旅在下者于西阶上。长受酬,酬者不拜,乃饮,卒觯,以实之。受酬者不拜受。辩旅,皆不拜。执觯者皆与旅。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执觯者洗,升实觯,反奠于宾与大夫。无算乐。
宾兴,乐正命奏《陔》。宾降及阶,《陔》作。宾出,众宾皆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门外,主人不见。如宾服,遂从之,拜辱于门外,乃退。
主人释服,乃息司正。无介。不杀。使人速。迎于门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荐脯醢,无俎。宾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众宾。既献众宾,一人举觯,遂无算爵。无司正。宾不与。征唯所欲,以告于乡先生君子可也。羞唯所有,乡乐唯欲。
大夫与,则公士为宾。使能,不宿戒。
其牲狗也。亨于堂东北。
尊绤幂,宾至,彻之。
蒲筵,缁布纯。西序之席,北上。
献用爵,其他用觯。以爵拜者不徒作。
荐:脯用笾,五胑,祭半胑横于上。醢以豆,出自东房。胑长尺二寸。
俎由东壁,自西阶升。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肺皆离。皆右体也。进腠。
凡举爵,三作而不徒爵。
凡奠者于左,将举者于右。
众宾之长一人辞洗,如宾礼。
若有诸公,则如宾礼,大夫如介礼。无诸公,则大夫如宾礼。乐作,大夫不入。
乐正与立者齿。
三笙一和而成声。
献工与笙,取爵于上篚。既献,奠于下篚。其笙,则献诸西阶上。
立者东面北上。
司正既举觯,而荐诸其位。
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
司射之弓矢与扑,倚于西阶之西。
司射既袒决遂而升,司马阶前命张侯,遂命倚旌。
凡侯:天子熊侯,白质;诸侯糜侯,赤质;大夫布侯,画以虎豹;士布侯,画以鹿豕。凡画者,丹质。
射自楹间。物长如笴,其间容弓,距随长武。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
命负侯者,由其位。
凡适堂西,皆出入于司马之南。唯宾与大夫降阶,遂西取弓矢。
旌,各以其物。无物,则以白羽与朱羽糅,杠长三仞,以鸿脰韬上,二寻。
凡挟矢,于二指之间,横之。
司射在司马之北。司马无事不执弓。
始射,获而未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
上射于右。
楅,长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龙首,其中蛇交。韦当。楅,髤,横而奉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当洗。
射者有过则挞之。
众宾不与射者不降。
取诱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后兼诱射之乘矢而取之。
宾、主人射,则司射摈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
鹿中,髤,前足跪,凿背容八算;释获者奉之,先首。
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大夫与士射,袒纁襦。耦少退于物。
司射,释弓矢视算。与献释获者释弓矢。
礼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胜者又射,不胜者降。
主人亦饮于西阶上。
获者之俎,折脊、胁、肺、臑。
东方谓之右个。
释获者之俎,折脊、胁、肺,皆有祭。
大夫说矢束,坐说之。
歌《驺虞》,若《采蘋》,皆五终。射无算。
古者于旅也语。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
大夫后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乡侯,上个五寻,中十尺。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为侯中。
倍中以为躬,倍躬以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
“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
楚扑长如笴,刊本尺。
君射,则为下射。上射退于物一笴,既发,则答君而俟。君,乐作而后就物。君,袒朱襦以射。小臣以巾执矢以授。若饮君,如燕,则夹爵。君,国中射,则皮树中,以■旌获,白羽与朱羽糅。于郊,则闾中,以旌获。于竟,则虎中,龙旜。大夫,■中,各以其物获。士,鹿中,■施以获。唯君有射于国中,其余否。君在,大夫射则肉袒 。
历史演变
两汉射礼
《史记》、《汉书》皆不记宫廷有大射之礼。《通典·军礼》记载,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与诸儒于石渠阁讲论经义,议及大射礼与乡射礼用乐之区别。《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二年(59年),“临辟雍,初行大射礼”。这是史书始见记大射之礼。
两汉时,军队中别有一套秋射比试之法。东晋咸康时,庾亮曾依据礼经制定乡射之礼。后齐的射礼,史籍记载较详,每年三月三日及季秋举行,季秋为大射,在专设的“射所”行礼。三月三日射礼规模较小。
唐代射礼
在射宫举行射礼,每年三月三、九月九两次,射礼基本上照礼经制定,但必由皇帝初射,群官射中者有赏赐。开元初,有人奏告射礼“耗国损人”,“既不观德,又未足威边”,曾一度取消。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又以“永鉴大典,无忘旧章,将射侯以观德,岂爱羊而去礼”为理由,恢复秋季大射。(《通典·军礼》)但仍未能持久。五代时亦未见有射礼举行。
北宋射礼
大体沿用唐代制度,南迁后即未见记载。辽、金、元各有其俗,射法与中原古制不同。明太祖比较重视射礼,洪武三年(1370)举行大射礼。他认为,只由武夫弯弓习射而文士不解弧矢之道,是不对的,下令太学及郡县学生都要学习射箭。然而,这一诏令似乎并未长期执行。《明集礼》所载“射仪”,较礼经规定减省许多程式,参加者还包括“各官员子弟”及“士民俊秀者”。
清代射礼
在大阅及秋狝(xiǎn)时举行。康熙十二年(1673年),阅兵南苑,树侯而射。康熙帝亲射五矢,箭箭中的;驱驰而射,一发又中,遂传为佳话。这也可以看到清初对骑射军训的重视,而后世八旗子弟之散漫怠惰,不知习武骑射,两相对比自有霄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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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壶之射
与射礼相仿的还有投壶之礼。有人推测投壶乃是射礼的变异,或者由于庭院不够宽阔,不足以张侯置鹄;或者由于宾客众多,不足以备官比耦,因而以投壶代替弯弓,以乐嘉宾,以习礼仪。
投壶,以箭矢投入壶中为胜。壶束颈鼓腹,壶中盛以小豆,使箭矢投入后不至于弹出。箭矢用柘木削制而成。投壶可在室中、堂中或庭中举行。壶放置在与主、宾席距离相等的位置,一般约距投射者二矢半。根据箭矢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