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加碘盐导致碘过量或致癌
省盐业协会回应称据卫生部门监测广东未现碘过量
广东人日均摄碘量低于欧美
网络传言刷屏:天天吃碘盐,摄入碘过量,会导致癌症与不孕不育。
市民淡定买盐:碘盐吃了那么多年,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省盐业协会回应:根据卫生部门的监测,广东未出现碘过量的状况,广东人日均碘摄入量低于发达国家,不必惊慌。
近日,一篇《中国甲状腺病人暴增,真相触目惊心!》的网文在朋友圈刷屏,危言耸听地提出加碘酸钾的碘盐会导致癌症、不孕不育等后果。那么,食用现在市场上的碘盐是不是会导致补碘过量?省盐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根据卫生部门的监测,广东未出现碘过量的状况。”世卫组织开列的碘摄入量安全范围是100~1000微克/日。以广东目前盐碘标准25毫克/千克和人均盐摄入量9克计算,即便全部吃碘盐,广东人日均碘摄入量是约225微克。发达国家居民每天碘的摄入量一般在300~500微克左右。
网络传言:
食盐加碘 甲状腺患者暴增
《中国甲状腺病人暴增,真相触目惊心!》的网文近日在朋友圈刷屏。该文称:“强制食盐加碘酸钾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加碘前中国只有少数甲状腺疾病患者,而加碘后中国的甲状腺疾病患者现在已经高达3亿多人,而甲状腺癌也在暴增!”
文中说,食盐强制加碘、强制全民补碘,至少面临两个严重问题:一个是碘酸钾毒性比碘化钾大10倍,导致男性精子质量大幅降低并造成癌症、后代发育不良及其他健康危害;二是无论碘化钾还是碘酸钾,长期摄入,就会导致碘过量,导致甲状腺疾病、癌症及其他严重健康问题,且2014年卫生部公开承认中国民众普遍碘过量,“存在巨大的健康风险”,并建议降低食盐中的碘含量。
文中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尽量不要吃加碘盐,能吃到国内外不加碘的安全盐就更好了。为了自己、孩子、家人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要尽量避免碘酸钾食盐的巨大危害。
走访市场:
市民淡定买盐 不信传言
昨天,记者走访了便利店、超市等食盐专营销售地,所销售的食盐产品都是依照国家标准加碘的版本,都以碘酸钾的形式加入碘元素,且所有食盐加碘量都相同,按25毫克/千克来添加碘酸钾,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在30%,也就是18~33毫克/千克都是允许的。
对于网上传言,记者采访了多名正在逛超市的市民,大部分对于该传言没听过,但也有少数人在朋友圈看到过。一位正逛超市的中年妇女称,“我不信,都是在正规超市买的,应该没有问题吧。”一位老年人说:“加碘是国家规定的,我很放心。这些网络传言,这么多年从没听过,不也活得好好的?”
省盐业协会:
改吃非碘盐 仨月就缺碘
昨天,广东省盐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冯启明对记者表示:“根据卫生部门的监测,广东未出现碘过量的状况。”冯启明还表示,广东属于全省缺碘地区,普通市民如果改吃非碘盐,一般3个月就会缺碘。
据悉,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 “2011年度全国碘缺乏病高危监测和应急补碘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结果显示北京、浙江、新疆三地儿童尿碘微偏高,而广东的情况正常。
对有人质疑食盐碘过量的问题,省盐协表示,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是很宽的,世卫组织开列的安全范围是100~1000微克/日。以广东目前盐碘标准25毫克/千克和人均盐摄入量9克计算,即便全部吃碘盐,广东人日均碘摄入量是约225微克。发达国家居民每天碘的摄入量一般在300~500微克。因此,广东人碘的摄入量是绝对安全的。
买非碘盐仍需凭医疗证明
此外,省盐业协会表示,按照现在的法规,非碘盐购买需要医院证明,到卫生部门指定的地方购买。之所以非碘盐不能随意售卖,为了避免不明就里的市民误吃非碘盐,不利于身体健康。对此,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专家指出,人体的摄入碘含量一般会有90%通过尿液排放掉,吸收部分很少,人体就是不缺碘,食用加碘盐也不会导致人体碘过量,因此不建议正常人群去食用无碘盐,以免增加缺碘的风险性。只有因碘过量引起的甲状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才可购买食用无碘盐。
特别提醒
明年跨区经营
更需科学补碘
据悉,2012年3月,卫生部颁布并实施我国新的食盐碘含量标准,提供了三种标准,允许各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分别是:20毫克/千克、25毫克/千克、30毫克/千克。卫生部允许各省选用其中一种、两种或三种碘含量的碘盐。广东选用了碘含量中等的标准,即25毫克/千克,这一标准对广东城乡居民是普遍适用的,但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显然是偏低的,因此,广东专门为孕妇提供了碘含量为30毫克/千克的孕妇专用碘盐。
5月5日,国务院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不过,盐改方案仍然提出要“加强科学补碘工作”。
记者按照三种标准计算后发现,如果在波动允许范围内,最低的碘含量仅为14毫克/千克,最高的碘含量高达39 毫克/千克,差距高达2.7倍!冯启明告诉记者,过去碘盐之所以不能跨省经营,就是考虑不同省份的碘含量标准不同。在产销区域限制放开后,市民更需注意科学补碘,选取适合本区域居民碘含量的加碘盐。
他山之石
欧美多国食盐全部加碘
碘缺乏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世卫组织曾采用外推法,以学龄儿童(6至12岁)碘缺乏的比例推算全国人口碘缺乏的比例,结果显示全球约有31% 的人口碘摄入量不足,其中以东南亚和欧洲的情况最为严重。
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是从上世纪初开始的,一些国家,如加拿大早就实行食盐全部加碘。作为政府行为推广食用碘盐最早始于瑞士、美国、奥地利等国,印度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实施食盐全部加碘计划。据悉,到目前为止,全球逾170个国家已承诺会实施全民食盐加碘,约有70%的家庭可接触到碘盐。
目前我国居民每天从碘盐中摄入的碘量约为200微克,广东居民约为200微克左右,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居民每天碘的摄入量一般在300~500微克左右。
2012年,卫生部就食盐碘含量提供了三种标准,允许各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分别是:
20毫克/千克
25毫克/千克
30毫克/千克
广东选用了25毫克/千克这一标准,同时提供了碘含量为30毫克/千克的孕妇专用碘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