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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办理户口收费标准
(一)居民户口簿,每本10元;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
(二)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每张5元。
(三)出具户籍证明,每张5元。
(四)户口簿变更,每次5元。(户口簿变更仅限于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服务处所,其他变更事项不得收费。)
(五)内河船舶户牌每付80元。
(六)内河船舶户口每本6元。
(七)内河船民证、临时船民证每证5元。
(八)暂住证每证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