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置沿革 秦统一后,在山东分置齐、琅琊、东海、东、薛等郡。西汉初有十郡六国,武帝以后,分属青、兖、徐、豫四州,至东汉、三国,大体略同。西晋初山东分属青、徐、兖、豫(统鲁郡)、冀(统平原、乐陵)五州。永嘉以后,先后为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南燕、东晋、刘宋、北魏、东魏、北齐、北周所据有。隋统一后,分属青、徐、兖、豫四州。唐代,河、济以南属河南道,以北属河北道。北宋时山东分隶京东东路、京西西路及河北路。金大定八年(1168年)置山东东路、山东西路,设山东东路统军司,治益都。元朝分置燕南河北道、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及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直隶中书省。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山东行中书省,治青州。洪武九年(1376年),移治济南,又改置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直到清代,始将山东政区的名称定为“山东省”。
清末,山东省有济南、东昌、泰安、兖州、沂州、曹州、登州、莱州、青州、武定10府,济宁、临清、胶州3个直隶州,共辖8个散州96个县。
中华民国初期,划分为济南、济宁、胶东、东临4道,属县107个。1928年废道,各县直属省。1937年10月,日军侵占山东,国民党省政府流亡。
1938年7月, 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发出关于恢复县、区、乡政权的指示,到年底有12个县成立了抗日民主政府。 1939年7月,中共山东分局将山东划分为3个区和2 个特区:胶济路南、陇海路北、津浦路东为一区,津浦路西为二区,胶东为三区,湖西、清河为特区。1940年8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成立,下辖16个专员公署, 88个县。1943年9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名为山东省行政委员会,下设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 共辖18个专署和92个县级政权。1945年8月,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下设5个行政公署,共辖21个专署、119个县。
行政区划 1949年3月, 山东省政府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辖14个市(包括济南、青岛、徐州、潍坊4个省辖市)、140个县、2个办事处、2个特区。1950年,将原来的16个专区合并为滕县、临沂、泰安、沂水、德州、惠民、淄博、昌潍、胶州、莱阳、文登11个专区。
1952年, 平原省撤销,所属聊城、菏泽、湖西3个专区29个县划归山东。原河北省临清、 馆陶、恩城、夏津、武城5个县划归山东,将山东的东光、吴桥、宁津、庆云、 盐山、南皮6个县划归河北。徐州市、新海连市及丰、沛、华山、铜北、赣榆、邳、东海等县划归江苏。
1953年6月,滕县专区更名为济宁专区。7月,撤销湖西专区和沂水专区,将其所属县市分别划归济宁、菏泽和临沂专区。1954年12月,撤销淄博工矿区,设立淄博市。 1958年,莱阳专区更名为烟台专区。1960年,撤销峄县,设立枣庄市。1963年,河南省东明县划归山东。1964年,范县划归河南。1965年,馆陶划归河北,河北省的宁津县、庆云县划归山东。1967年,专区更名为地区,全省共辖德州、惠民、昌潍、烟台、临沂、 泰安、济宁、菏泽、聊城9个地区,济南、青岛、淄博、枣庄4个省辖市,5个县级市,107个县。
1981年5月,昌潍地区更名为潍坊地区。1982年11月,设立省辖东营市。1983年,撤销烟台地区、潍坊地区、济宁地区,设立地级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1985年,撤销泰安地区,设立地级泰安市。1987年,威海市升为地级市。1989年,日照市升为地级市。1992年,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莱芜市升为地级市。1994年,撤销临沂地区、德州地区,设立地级临沂市、德州市。1997年,撤销聊城地区,设立地级聊城市。2000年,撤销滨州地区、菏泽地区,设立地级滨州市、菏泽市。
至2006年底,全省划分为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 威海、 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7个地级市,县级单位 140个(市辖区49个、县级市31个、县60个),乡镇级单位1932个(街道办事处466个、乡276个、镇11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