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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指情感、情欲等。孔子重视人的情感的正当流露,认为“仁者”可以对人有好恶之感。墨子反对对人或物持偏激之情,主张除去喜、怒、悲、乐、恶、爱之情。庄子主张无情。荀子承认人有情感,但主张节制情感。三国魏王弼主张圣人有情,但可以以性统情。唐韩愈提出,情分三等,只有情动而处中,方为上品之情。北宋程颢主张以情从理,以理节情。南宋朱熹主张修身养性,节制情欲。明王守仁认为,情当顺乎“良知”,不著私意。清戴震正视情欲之必要,反对禁欲主义的抑情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