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学家德拉罗舍
无论如何,幼年时期的“自恋”是需要被满足的。宝宝需要在父母和其他照顾者的关注与肯定中,获得积极的信息:自己是可爱的、受欢迎的。这样,他在成长的过程中,才能更好地学会爱自己、接纳自己、肯定自己的价值,这是一个人心理健康和自信的基本条件。
如果幼年时期的“自恋”遭到挫折,比如没有获得足够的关注,孩子就容易转向“不健康的自恋”,认为“别人都不可靠,只有自己爱自己”。或者,如果父母对他的要求过高、过分严厉,则会瓦解孩子的自恋,让他形成或者抱怨环境(将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外,从而进行自我保护)、或自责(觉得都是自己不好,自己没有能力达到目标)的习惯。将来,当他试图寻找自我的价值、寻找自己生存的意义,会遇到很大的困难,乃至形成心理学上定义的“自恋型人格障碍”——无法爱自己,对自己缺乏信心,总是竭力讨好别人,或不断追求别人的赞美,却不相信别人真的会爱他。他们听不得别人的批评,无法面对别人的冷淡,也很难承受挫折与失败。而拥有“健康的自恋”的孩子,长大后则会对自己有信心,感到自己有能力,认为自己是可爱的,并且敢于承认缺点和不足,有勇气面对现实。
作为父母,如何才能保护宝宝的“健康自恋”,又不会过度地纵容,以至于使他陷入自我中心的“不健康自恋”呢?
美国心理学家斯考特·派克指出:“爱是合理的给与合理的不给。”它是合理的赞美和合理的批评,是合理的争执、对立、鼓励、敦促、安慰。而所谓“合理”,是一种判断,不能只凭直觉,必须经过思考,以及有时不怎么愉快的取舍决定。这样做,父母经常会处于一种两难困境:一方面要尊重孩子在生活和人格上的独立,一方面又要适时提供爱的引导。这种真爱复杂而艰巨,需要认真思考,需要不断创新。
区分:自恋与自我中心
我们说到,在宝宝刚出生时,他的需要往往是被全然、无条件地满足的,这也构成了他自以为是全世界中心、“所有人都围着我转”的想法。的确,在2岁前,宝宝的需要应该被尽可能地满足,可是到了3岁以后,就得注意区分这些需要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事实上,当宝宝走出家庭,进入到更大的社交圈时,他的需要客观上也不可能再被全然满足了。此时,有些宝宝能够很好地适应,开始学习观察和关心他人;有些宝宝则依然以自我为中心,坚持“所有人都应该满足我”。
不过此时,“自我中心”的宝宝其实已经明白,自己并不是“无所不能”的。他很清楚自己的无能所在,因此才会在需求没有获得满足时,出现暴怒等情绪与行为。这时的他与早期的“自恋”可不同了:在1-3岁时,他有一种“全能感”,是很真诚地相信,自己就是全世界的中心,就是无所不能的。因此,对于小宝宝的“自恋”,应当允许存在,并给予适度满足;可是对大宝宝的“自我中心”,就应该加以适度引导,不能再纵容了。